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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活禽交易和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的通告

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活禽交易和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的通告


  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场监管总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2020年第4号)、《佳木斯市取消群体性集会活动的通告》要求,自2020年1月26日起至疫情解除期间,全市禁止活禽交易和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现通告如下:

  一、全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各类交易经营场所,各类餐饮服务单位、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等严禁活禽交易和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   二、全市各级市场监管机关要加强检查,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经营者、经营场所分别予以停业整顿、查封,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三、社会各界发现违法活禽交易和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的,可通过 12315 热线或平台举报。
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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