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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包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全面优化政务服务的公告

包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全面优化政务服务的公告


尊敬的广大办事群众和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政务服务工作,全力服务群众和企业,现就优化疫情防控期间政务服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推行“不见面”审批
  1.疫情防控期间,市政务服务大厅交通运输窗口推出“网上办、掌上办”为主,“预约办、现场办”为辅的审批办理模式,办事群众和企业可登录“内蒙古政务服务网(包头分厅)”、“包头市交通运输局”官网、“蒙速办”APP(包头专区)进行网上咨询、申报和办理。
  2.办事群众和企业可在工作日拨打服务电话0472-6862120、6862123,或发送申请资料至电子邮箱:jt000012022@163.com,我们的工作人员会为您提供耐心细致的解答和指导。
  3.办事群众和企业也可通过邮寄资料的方式提交申请,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A区交通运输窗口(邮编:014060)。事项办结后,审批结果邮寄送达,费用由我局买单,最大限度避免人员在政务大厅聚集。
  4.道路旅客运输、普通货物运输以及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的补发、换发、变更、注销及诚信考核等业务可以通过交通运输部公众号、“道路运政一网通办”小程序、“道运通”手机App、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跨省通办”服务专区等渠道实现在线“跨省通办”,无需回证件核发地办理。   二、开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
  1.疫情防控期间,市政务服务大厅交通运输窗口和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各服务站按照特殊时期能办、尽办、快办的原则,继续推行一次性告知、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服务举措,全力保障交通运输企业复工复产。
  2.在市政务服务大厅二楼开通相对独立的审批接待室,配备专业“交给我办”工作人员,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全程帮办代办服务。
  3.如您确有紧急事项需到市本级政务服务大厅现场办理,进入大厅前,请您在家自测体温,确保无发热、身体健康后,按照市政务服务大厅疫情防控要求办理业务。
  疫情防控是我们共同的责任,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对包头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望广大办事群众和企业周知。
包头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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