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管委、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管委关于印发《青岛前湾保税港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2021年春节期间“就地过年、留工稳产”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管委、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管委关于印发《青岛前湾保税港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2021年春节期间“就地过年、留工稳产”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区各部室,区直各单位:
  《青岛前湾保税港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2021年春节期间“就地过年、留工稳产”工作分工方案》已经工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管委
  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管委
  2021年1月28日

青岛前湾保税港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2021年春节期间“就地过年、留工稳产”工作分工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部署,有效应对当前疫情形势,鼓励企业市外员工春节期间留在青岛过节,特制定“就地过年、留工惠企”六条措施。现将分工方案下发,请各责任单位积极组织实施。
  一、春节期间留工惠企活动内容
  (一)开展送礼包活动。对春节期间留在青岛的市外员工发放1000元/人的新春消费券。
  实施方式:对区内企业2021年春节期间留在青岛的市外员工发放1000元/人的新春消费券,消费券使用有效期为2021年2月4日-26日。
  其中,“春节期间”是指2021年2月9日-2月19日,“区内企业”是指在青岛自贸片区内前湾保税港区及西海岸综保区范围注册的企业,“市外员工”是指在区内企业正常缴纳社保、非青岛市户籍的员工。
  新春消费券由员工所在企业凭相关材料到社会保障中心集中申领;产业促进部负责确定合作商超、消费券申购和发放工作;财政金融部、人才交流中心(区总工会)负责资金支持;文化新闻中心做好宣传工作。
  时间节点:消费券的发放分两阶段执行,第一阶段于春节前申报领取,申报时间为本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2月3日,逾期没有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第二阶段于春节后补充提交行程证明材料,提交时间为2021年2月18日至3月12日。
  责任单位:社会保障中心、产业促进部、财政金融部、人才交流中心(区总工会)。
  (二)开展送温暖活动。工会系统对春节期间留青家庭困难市外员工进行慰问补助,每户2000-3000元。
  实施方式:由区总工会确定家庭困难市外员工名单,开展慰问并完成资金审核拨付。区总工会自筹工作经费。
  时间节点:2月6日前发放完成。
  责任单位:人才交流中心(总工会)
  (三)开展送慰问活动。春节期间,实地走访区内企业,对坚守一线的员工进行节日慰问并送上慰问品。
  实施方式:由工委管委领导带队对区内重点企业市外员工进行慰问,慰问品建议由坚果等年货和春节红包(内含慰问信、一包口罩、200元现金)组成。公共服务中心确定管委领导走访名单并进行对接,购买慰问品、整理红包;综合部负责拟定并印制新春慰问信(时间节点2月5日);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做好服务保障;财政金融部负责资金支持;文化新闻中心做好宣传工作。
  时间节点:建议2月11日(除夕)-12日(初一)
  责任单位:公共服务中心、综合部、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文化新闻中心、财政金融部。
  (四)营造区域节日氛围。开展“我在青岛自贸片区过大年”新媒体宣传活动,鼓励留青市外员工春节期间在新媒体上传短视频,分享坚守自贸片区工作岗位故事。在全区重要区域进行布展或亮化,营造节庆氛围。
  实施方式:综合部负责独立运作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活动策划和组织评比,对获奖者给予物质奖励,及时对外公布活动方案;规划建设部负责区内节日氛围营造;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管委节日氛围营造;财政金融部负责资金支持。
  时间节点:“我在青岛自贸片区过大年”最迟应在2月4日前上线并形成话题;节日氛围营造工作,建议尽快启动。
  责任单位:综合部牵头,文化新闻中心、规划建设部、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财政金融部配合。
  (五)开展送祝福活动。鼓励区内企业在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不停工不停产的基础上,根据形势,适当组织文化娱乐、职业培训、劳动讲堂、小型茶话会等活动,丰富员工文化活动。
  实施方式:由区总工会号召所属的区内企业工会积极开展活动;文化新闻中心对企业活动积极宣传。
  时间节点:2月9日-2月19日
  责任单位:人才交流中心、文化新闻中心
  (六)开展送保障活动。确保春节期间水电气暖等正常供应,保障好企业生产物资供应。
  活动内容:确保春节期间水电气暖等正常供应,保障好企业生产物资供应。
  时间节点:2月9日-2月19日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部(应急管理部)   二、相关要求
  1.由经济发展部牵头拟定《关于发布青岛前湾保税港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春节期间“就地过年、留工稳产”措施的公告》及《青岛前湾保税港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春节期间“就地过年、留工稳产”消费券发放实施指南》。
  2.由文化新闻中心负责将公告、指南通过官方(网站、公众号、易拉宝、宣传页等)渠道进行发布。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