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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福建省法学会关于发挥法学会职能作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法学会关于发挥法学会职能作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法学会、各直属研究会: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省各级法学会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团结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全面落实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中国法学会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依法防控疫情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十分复杂严峻。为进一步发挥法学会职能作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各级法学会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把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狙击战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着力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狙击战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把投身防控疫情第一线作为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的试金石和磨刀石。要坚决服从党中央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坚决服从各级党委政府及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立足自身职能,发挥专业优势,组织动员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全力遏制疫情蔓延有关工作,坚定有力、毫不懈怠做好各项工作,在开展法学研究、法学交流、法治实践和法律服务中履职尽责,真正把工作抓实抓细,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重点地区法学会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政法委的工作要求,积极参与全力遏制疫情扩散蔓延有关工作,进一步完善和加强防控,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等措施,完善和强化防止疫情向外扩散的各项措施,做好春节后返程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人员流入地和流出地的防控责任等。   二、聚焦重点问题,加强法学研究。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法学会的人才和专业优势,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对依法防控疫情的有关问题集中攻关,协调相关力量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对策建议,更好服务科学决策和法治实践。当前,要针对这次疫情应对中暴露出来的短板和不足,重点围绕健全和完善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重大疫情防控、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保障问题,围绕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市场监管、社会治安等领域的执法司法问题,围绕依法严惩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等违法犯罪问题,围绕疫情防控中依法行政、信息公开、权益保障、劳资关系等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法学研究,为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服务。   三、积极主动作为,参与疫情防控。法学会作为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团结引导法学法律工作者落实联防联控措施,配合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定点医疗机构和人员密集场所安保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贡献力量。要积极参与涉疫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为困难群众和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要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及时通过法学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深入宣传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加大对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群众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弘扬社会正能量。   四、加强组织领导,坚守岗位职责。各级法学会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真正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疫情防控的强大政治优势。要坚持党建引领,把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有机结合起来,按照统一安排,扎实做好本单位的预防和控制工作。法学会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防控疫情斗争中经受考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做好自身防护,做到不传谣、不信谣,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要发扬不畏艰险、无私奉献的精神,挺身而出、英勇奋斗、扎实工作,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发挥积极作用。
福建省法学会
202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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