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本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通告
- 制定机关: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字号:沪市监特种〔2020〕59号
- 公布日期:2020.02.06
- 施行日期:2020.02.06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疫情防控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本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通告
(沪市监特种〔2020〕59号)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等文件精神和相关部署要求,为切实做好本市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现将疫情防控期间本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通告如下:
关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
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本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全部暂停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工作(含焊接复审考试),具体恢复时间将根据本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关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报名、复审换证和补证
(一)关于新取证(含增项)考试报名工作。为避免人流密集,防止交叉感染,鼓励申请人通过市政府“一网通办”平台申请报名特种设备作业考试项目(焊接除外);各区市场监管局(含委托的相关单位或部门)尽可能通过行政许可审批平台接收申请人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减少纸质材料传递。
(二)关于复审取(换)证工作。申请人通过市政府“一网通办”平台办理特种设备作业项目(焊接除外)复审,因疫情等特殊原因影响复审取证审核,从而导致证件超期的,其有效期可延期至复审取(换)证环节全部结束。
(三)关于焊接项目考试。焊接项目(含新取证、增项和复审)建议通过上海市特种作业人员考试与制证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tzsbks.sh.cn/bm.shtml)。其中,焊接复审报名成功后,有效期同样可延期至复审结束。
(四)关于遗失补证。原则上通过市政府“一网通办”申请办理。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6日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