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切实关心防疫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身心健康具体措施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切实关心防疫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身心健康具体措施的通知
(商政办发〔2020〕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单位:
《商洛市切实关心防疫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身心健康的具体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8日
2020年2月28日
商洛市切实关心防疫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身心健康的具体措施
全面落实补助补贴政策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全力做好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保障工作的通知》(肺炎机制发〔2020〕23号)和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落实一线疫情防控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政策的通知》(陕肺炎组发〔2020〕8号)有关规定和标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政策和加班费、误餐补助等福利待遇。因履行工作职责确诊感染新冠肺炎的医务及相关工作人员,每人发放一次性补助金3万元;其父母、配偶、子女感染新冠肺炎的,每人一次性发放补助金5千元。所有补助补贴由所在单位申报,经直属卫健部门核准后,由同级财政予以全额保障。对发给一线医务人员的补助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强化表彰奖励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开展及时奖励。对获得嘉奖、记功的人员,在一次性奖金基础上,可以追加其他物质奖励;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医务团队和个人,给予及时性奖励。 加强人文关怀
尽一切可能为各医疗卫生机构配齐防护物资和防护设备,防护用品调配优先向临床一线倾斜。合理配置医务人员,保障医务人员轮换休息时间,一线医务人员,连续工作原则上不得超过30天。为一线医务人员提供单人单间的良好休息环境,并做好饮食、基本生活用品等保障工作。对支援湖北和市内一线医务人员的家属,落实“一对一”专人对口帮扶和慰问工作,优先保障防护用品和心理疏导,帮助解决日常生活困难、照顾老人小孩等服务。保证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在防疫工作或隔离期间配偶在家看护未成年子女,其间工资待遇由职工所属单位按出勤全额照发。对发现有歧视孤立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行为的,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惩处。 落实工伤待遇
为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办理一份人身意外保险,经费由同级财政保障。同时,人社及相关部门单位要主动跟踪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对奋战在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发生的工伤事件,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限延长至60日,并简化认定程序,在3个工作日内受理、认定、落实工伤待遇。 开展健康体检和疗休养
疫情结束后,按照每人不少于2000元标准,组织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进行健康体检,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保障。同时做好一线医务人员轮休、补休工作,休假期间薪酬待遇不受影响。由市总工会负责,将援鄂和市内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纳入各级工会职工(劳模)疗休养范畴,分期分批组织疗休养。同时,2020年度全市收费景区对医务工作者实行免景区门票。 实施定向招聘
自2020年起,省、市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对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合同制医务人员,实行所在单位定向招聘,年龄放宽至45周岁。 实行职称倾斜
参加支援湖北和在市内收治确诊病患定点医院从事新冠肺炎治疗的一线医护人员,可提前一年申报高级职称,并免除基层服务经历、科研论文、继续教育要求,评聘不受岗位职数限制。一线医护人员可提前晋升岗位等级,取得相应职称的直接聘任,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优先聘用参加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 落实工资待遇
对防控任务重、风险程度高的医疗卫生机构,核增不纳入基数的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额度不低于总量的10%;单位内部分配向一线人员倾斜。落实国家卫生防疫津贴政策,对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疫人员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加强典型宣传
深入挖掘宣传贡献突出的医务团队和先进个人事迹,形成全社会崇敬、关爱医务工作者的良好氛围。在“三秦楷模”“道德模范”“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杰出青年”等重大典型推荐、评选中,优先向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