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芜湖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3号--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芜湖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3号)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落实安徽省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取消全市一切群体性集会活动; 全市所有游乐场所、娱乐场所、室内运动场所(包括电影院、KTV、网吧等)暂停营业; 全市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场所暂时关闭,全市宗教场所暂停群众性宗教活动; 全市酒店、宾馆无条件接受宴席、房间的退订退费; 取消全市农(集)贸市场活禽和野生动物交易; 全面实施对火车站、汽车客运站、高速路口、码头等重点交通场所的体温检测; 动员群众戴口罩出行,减少外出,最大限度减少婚宴等民间集聚活动。
芜湖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5日
2020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