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复工管理的紧急通知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复工管理的紧急通知


横琴新区建设环保局、各区(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市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站,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当前,我市阻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正进入关键时期,春节后建筑从业人员返岗也即将进入高峰期,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复工(含新开工,下同)要求十分迫切,各区疫情防控工作面临巨大压力。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复工管理工作,有效阻断疫情在建筑工地发生,保障广大建筑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前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通知》(粤建质函〔2020〕15号)和市有关工作部署,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复工管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复工申报
  鉴于目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在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除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及特殊情况的相关项目外,其他确因建设需要须复工的项目,须按照《珠海市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控制工作指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复工安全生产条件,在经属地政府或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后,向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复工申请;各区建设主管部门可结合疫情防控和项目实际情况,分阶段有序安排项目复工,市、区工程质监机构和安全事务中心要配合建设主管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涉及工程合同工期问题,可按照《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复工条件
  (一)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各工程项目必须成立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组成的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将防控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确保各项防控工作落实到位。同时根据工地实际,制定项目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排查、监控、应急处置、信息报告等工作流程。
  (二)建立人员管理台账,严管进场人员。各工程项目要切实加强节后复工前的人员管理,全员登记造册,详细掌握工地人员信息及密切接触人员信息,重点加强对疫情重点地区接触史人员的管理,严格做到不遗漏一人。项目各责任主体单位要告知在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一律推迟返珠;返岗前两周内有流行病学史(疫情重点地区旅行史、生活史,或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史)的人员,抵珠后1小时之内一律严格按卫生健康部门发布的指引,到属地社区登记备案并进行隔离观察不少于14天,无异常后方可进入工地;其他人员应当服从社区及单位管理,按规定进行健康申报,无异常方可进工地且须连续进行14天重点观察并做好记录。新进工人与原有工人(观察14天后)应适当分开住宿。
  (三)储备足够的疫情防控物资。各项目复工前要明确开工时间及用工人数,储备充足的体温检测设备、消毒用品、医用口罩(按人均每天2个)等设备、防护用品,其库存量不得少于工地两周的实际消耗量,同时已建立可靠的物资采购渠道。
  (四)合理安排员工住宿空间,设置专门观察及监测场所。各项目应合理设置员工宿舍,保持卫生、整洁、通风,每间宿舍不得超过4人。项目必须设置符合要求的专门观察室,对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的人员要及时进行隔离,就近送医,或拨打120,将患者送至所在辖区发热门诊重点医院进行诊疗。各项目应配专职卫生员负责在工地体温监测点每天进行不少于两次体温监测和记录,并督促从业人员使用防护用品。
  (五)开展全面消毒和环境整治。各项目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开展工地重点场所消毒和环境整治,每天对生活区宿舍、办公室、厕所、盥洗区域、食堂、会议室、文体活动室等重点区域进行清洁消毒做好生活区环境卫生整治、清洁消毒和通风。
  (六)施工现场实施全封闭管理,落实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各项目实施全封闭管理,做到施工作业区、生活区与外界全封闭围挡。落实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规定,一是要按照“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以每个在建项目为单元,要求每个返岗人员通过手机微信“粤省事”的“健康申报”功能,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二是每个项目要安排专人(可多人)安装珠海市实名制管理APP(扫描文末二维码下载安装),在返岗员工进入施工现场前,批量录入实名制管理信息。三是严格落实实名制上下班考勤制度,未经实名制考勤并录入实测体温数据的员工严禁进入施工现场。四是所有来访人员要登记造册,详细记录姓名、籍贯、身份证号码、来去方向、体温、事由、进出时间等。
  (七)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培训教育工作。各项目要积极开展宣传引导,及时将政府部门发布的权威信息和疫情防控指引传到在建工地,在工地宣传栏、会议室、生活区等地方张贴疫情防控标语,对所有从业人员至少进行一次疫情防控培训教育并做好记录,让广大从业人员正确认识、科学防控疫情,不信谣不传谣。
  (八)安全生产到位。严格落实“***”措施,即企业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一次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定一份周密的复工复产方案、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务必做到安全管理不到位不复产、防范措施不落实不复产、隐患问题不清零不复产。
  (九)复工后应急处置管理。当工程项目发现有1例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患者或确诊患者时,该项目要立即全部停工,封闭管控。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企业要立即启动《珠海市房屋市政工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按照《预案》要求分工做好处置和善后工作。   三、复工检查
  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要严格审查所辖项目复工复产条件,并组织开展全面彻底的监督检查。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或项目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和安全人员不在岗的,一律不得复工;对未经批准擅自复工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要依法严肃处理,并计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强化督导问责。对应急处置工作不力,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8日

  附件:   一、“粤省事”二维码

  可在微信搜索框输入“粤省事”或扫描“粤省事”二维码,安装“粤省事”小程序。注册成功后,点击“抗击疫情”专区的“健康申报”进行相关信息的填写和报送。无智能手机人员可由他人代填。   二、实名制APP二维码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