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广应用“温州健康码”的通告
- 制定机关: 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 发文字号: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11号
- 公布日期:2020.02.16
- 施行日期:2020.02.16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突发事件 疫情防控
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广应用“温州健康码”的通告
(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11号)
为在疫情防控期间最大限度方便群众生活、出行,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我市决定自2月16日24时起在全市范围推广应用“温州健康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温州市内人员和“三返”人员可自行在线申报,打开支付宝搜索“温州健康码”,填写个人健康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申领成功后可在支付宝“卡包”证件栏中找到本人“健康码”)。申领者必须如实填报信息,经查实未如实填报的将予以相应处罚并纳入个人诚信记录,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申请经审核后将生成一个“绿码、黄码、红码”三色“健康码”。显示“绿码”且体温测量正常者,准予通行;显示“黄码”者,按来自疫情中风险地区、疫情较低风险地区分别实施14天和7天居家隔离观察;显示“红码”者,送定点医院救治或实施14天集中隔离观察。 入温各交通卡口按照省外疫情风险等级实行“两查两问”分类排查机制和省内“健康码”三色管理制度进行查验。显示“红码”者,必须予以劝返,如进入的送定点医院救治或集中隔离14天;显示“黄码”者应告知其必须实行居家隔离观察并经体温测量正常的予以放行;显示“绿码”者经体温测量正常的予以放行。其中,显示“黄码”者在首次进入温州后,应告知其第一时间向所在村居社区(小区)报到并落实居家隔离观察措施(沿途相关卡口予以放行)。 温州市域内实行亮码通行。持“绿码”且体温正常者予以通行,持“红码”“黄码”者不予通行(持“黄码”者首次入温到所在地报到的沿途除外)。 全市各类宾馆、酒店、民宿、出租房(隔离场所除外)仅对持“绿码”且体温正常者允许入住。 鉴于“健康码”刚上线运行,系统优化仍需一个过程,未申领“健康码”者在市域内通行,可暂时凭有效证件(证明)按现有管理措施执行。
希望广大市民朋友和拟入温人员积极支持配合,申领或使用“健康码”相关问题请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特此通告。
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6日
2020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