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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福州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安排的通知

福州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律师、实习人员:
  为认真贯彻落实我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新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减少人员聚集,遏制疫情蔓延,现就防控期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停受理实习人员登记申请、增加、变更指导律师和转所实习等事项。
  (二)暂停实习人员面试考核。
  (三)暂停现场开具未受行业处分等相关证明。
  (四)暂停接待来访投诉协会会员相关业务。
  (五)暂停举办协会会员相关业务培训及各类会议等活动。
  如急需办理涉及上述第(三)项内容业务的,可先将相关材料邮寄至会员部等候通知。
  邮寄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7座6层
  福州市律师协会 会员部收
  联系电话:0591-83344144
  温馨提示
  恢复办理时间可随时关注福州律师协会网站和微信公众号通知。
  在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律师注意做好防护措施,主动佩戴好口罩,配合可能进行的体温测试、消毒等防控措施,尽可能采用线上或电话沟通方式进行,尽可能避免人与人当面接触,务必保护好个人的健康安全。
福州市律师协会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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