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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假期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假期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局属各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和“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防范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根据《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南安委办〔2022〕85号)和全市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及要求,现就切实做好我市交通运输行业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全力抓好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防范责任落实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第19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和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群众出行、旅游和各类节庆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增加,各类生产经营活动进入旺季,企业赶工期、抢任务日趋强烈,安全生产不利因素增多,加之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类风险交织叠加,做好这一时期安全防范工作意义重大。各单位(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和“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充分认识当前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自觉扛起保安全、护稳定、保障群众平安过节的重大责任;要结合我局印发的《南宁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包保专项工作方案》《党的二十大、“两会”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暨安全指导服务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狠抓隐患整改;要针对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底线思维,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两个绝对安全”重要指示精神落地见效,实现“三个下降、一个绝不发生”的目标。   二、紧盯重点行业领域,切实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一)道路运输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对“两客一危一重货”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及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认真落实车辆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制度,规范做好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车辆技术状况检查,确保车辆转向、制动、轮胎等关键部件,以及安全带、安全锤、应急门、灭火器等安全设施齐全有效、状况良好,严禁车辆“带病”运行;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强化违规行为报警处理,切实发挥卫星定位装置特别是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在自动识别、自动提醒、自动纠正驾驶员不安全驾驶行为等方面的作用,从源头预防和减少人为因素导致的事故发生;针对驾驶员安全意识不强、冒险运营、应急处置不当等问题,要督促企业持之以恒加强对从业人员特别是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养和职业能力;同时,要督促企业做好《道路运输驾驶员应急驾驶操作指南(试行)》普及应用工作,强化驾驶员防御性驾驶和应急驾驶培训,切实提升驾驶员对恶劣天气、车辆爆胎、路面湿滑、制动失效、车辆自燃等情况的应急处置能力;要督促危险品运输企业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燃气运输安全风险专项整治,严格落实电子运单制度,强化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按要求委托开展常压罐车罐体检验;要加强客运站的安全检查,督促客运站加大售票大厅、候车厅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巡查频度,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实名制购票乘车等安全制度;要强化驾驶员安全行车预警及提醒工作,遇极端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等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时,要督促驾驶员及时停运,严防驾驶员冒险作业、涉险运营,确保行车安全。
  (二)水路运输方面。要加强对水路运输、港口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好风险识别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培训教育等。要深刻吸取货船撞击百色那坡大桥事故教训,纵深推进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三年行动,加强船舶碰撞桥梁风险管控;要强化客船、危险品船、砂石船和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运输船等“四类重点船舶”安全监管;配合推进“三无”船舶安全集中整治,继续打击“三无”船舶非法载客行为;以乡镇渡口、客运码头为重点检查对象,督促县乡管理部门加强渡口渡船的安全检查,及时掌握客流动态,采取增加航次的措施,防止超装滥载。严禁船舶“带病营运”和超抗风等级航行,严格执行恶劣气象条件下船舶禁限航规定。
  (三)城市客运方面。要督促各公交、出租汽车企业及网约车平台公司加强对全市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含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技术状况管理,规范做好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检查;要强化新能源车辆充换电管理;要持之以恒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做好《道路运输驾驶员应急驾驶操作指南(试行)》普及应用工作,强化驾驶员防御性驾驶和应急驾驶培训,切实提升驾驶员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驾驶员健康状况监测,定期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要强化城市公共汽电车火灾爆炸、大型城市公交车辆高处坠落等重大安全风险防控。要深刻吸取郑州“7.20”地铁淹水倒灌事件教训,针对城市轨道交通列车脱轨相撞、保护区结构破坏等重大风险,要督促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持续深入开展防汛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突发状况地铁紧急停运机制;严格执行设施设备养护制度和规程,按照《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交运规〔2019〕8号)有关规定,强化轨道线路检查、钢轨探伤、道床路基、站区结构巡查监测,及时评估结构病害损伤并做好加固修复;强化车辆、信号系统、接触网(轨)、道岔、站台门以及电源等涉及安全的设施设备运行监测和养护维修;加强轨道交通保护区的巡检巡查力度,及时制止保护区内违规违章作业行为;提前做好突发大客流的应对准备工作,在客流量大的站点,要增强安保防范力量,设置醒目的引导标识,安排专门的引导员或秩序维护员,有效防止踩踏事件发生。城市轨道交通、城市公共汽电车等城市公共交通遇短时特大暴雨等极端天气,不具备安全运行条件时要坚决停运。各城市客运交通企业要切实做好反恐防范、安检、治安防范等工作,加强乘客携带物品的检查,严防“三品”上车,坚决遏制极端和恶性事件发生。
  (四)公路管养方面。要持续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定期开展公路养护巡查,强化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治理农村公路临水临崖路段无路侧护栏、平交路口及急弯陡坡标志标线缺失损坏和视距不良等突出安全隐患。要持续加强汛期巡查,及时排查整改,确保公路排泄洪设施通畅;在发生降雨积水时,要加强积水路面排涝工作;灾情发生后,要及时组织力量抢通保通灾毁公路,畅通应急运输通道,按要求做好应急抢通工作,及时发布路况信息,引导服务群众安全出行。
  (五)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方面。要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桥梁、隧道、高边坡、深基坑和临崖临水作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按规定开展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制定重大风险管控方案,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证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临时工程安全运行,严格落实安全保障措施,有效防范施工安全事故。要完善防汛防台施工应急预案,严格落实灾害性天气停产停工撤人工作。
  (六)小微型客车租赁方面。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加快推进本辖区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备案工作,督促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同时,要督促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承租人身份查验工作,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得提供租赁服务。
  (七)持续开展常态化打非治违。市、县两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要常态化开展打非治违和道路运输超限超载联合治理工作,突出源头治理,从严打击非法营运、车辆超限超载等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要强化农村非法营运监管,聚焦农忙、节假日、赶圩日等重点时段,严厉查处农村客运非法营运行为;要强化定制客运安全监管,依法查处定制客运车辆不按规定落实安全检查和实名制管理要求等违法违规行为。
  (八)行业消防安全方面。要督促交通运输行业企业围绕交通建设工程、轨道交通运营、城市公交、长途客运、旅游包车、船舶码头、客运场站、共享电动车电池集中充电点和职工集中居住小区等重点场所,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整治,及时排除存在的火灾隐患。
  (九)行业疫情防控方面。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服务中国—东盟“两会”疫情防控专项行动有关要求,坚持按规定频次抓好行业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确保“不漏一人”。要充分运用“南宁市重点人群核酸监测预警系统”,及时更新完善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数据,做好常态化管理工作。要持续落实落细交通运输场站消毒通风、运输组织、人员防护、应急管理、防疫宣传等常态化防控举措,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好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旅客进行测温、扫码和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工作。   三、准确把握季节特点,有效应对交通运输行业自然灾害防范工作
  全市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交通运输行业企业要认真汲取四川甘孜泸定县地震处置经验,统筹协调好应急队伍和救援力量,备好应急物资,充分做好防汛防台及防灾减灾各项准备工作,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要加强与气象、水文、公安、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部门会商研判,督促企业及时组织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细化强降雨天气、大风、地质灾害、交通事故等极端天气和突发险情处置措施,结合实际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加强应急宣传预警,做好值班值守及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全市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交通运输行业企业要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工作群、电子显示屏等媒介,滚动发布灾害性天气、森林火险、地质灾害等预警信息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提示,普及安全知识和避险逃生技能。要加强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宣传,抓住典型安全隐患问题公开曝光,强化警示作用。要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险性事故(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和保障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发生突发事故险情或灾害时,要启动应急响应科学有效处置,并及时、准确上报,严禁迟报、谎报、漏报、瞒报。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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