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呼和浩特市扩大正常营业宾馆范围并进一步加强宾馆等住宿场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呼和浩特市扩大正常营业宾馆范围并进一步加强宾馆等住宿场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两项工作,现通告扩大正常营业宾馆范围,并强化做好正常营业宾馆等住宿场所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疫情危害,最大程度减少新冠肺炎疫情对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现就具体工作通告如下:

  一、各宾馆要详细登记入住人员信息,主要包括:身份证信息、入住时体温、联系电话(除本人外再留1名家属电话)、到达日期、来自何地、乘坐何种交通工具、途经何地、是否去过疫区、计划住宿天数、计划离开日期、离店后去向等。登记信息要全面、准确反映外地人员的状况。要特别关注来自或途经疫情高发区的客人。   二、各宾馆要准备必要的疫情防护用品,建立体温登记、消毒和垃圾处理制度。防护用品应建立台账,明确采购时间、地点、数量、供应商等信息。严格执行入住人员体温监测制度,做到入住、离店都有体温登记,对未离店客人每日至少测量2次体温。严格按照卫生防疫部门有关要求做好各项卫生防疫工作,严格执行日常消毒制度,对酒店大堂、前台接待等人员聚集的区域每日至少进行2次消毒操作,对房间每日至少进行1次消毒操作。加强宾馆后台操作区域等关键场所的卫生管理,增派保洁人员,加大通风、清洁、消毒频率,重点对电梯间、楼梯间、卫生间、门把手等重点部位进行持续性消杀处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建立主要食材采购台账,登记采购时间、地点、数量、供应商等信息。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上班、离岗体温监测。食品加工务必要烧熟煮透。引导客人分散就餐,必要时采取送餐措施,减少交叉感染风险。各类垃圾要分类收集,定点存放,全程消毒,做到日产日清。
  要临时关闭宾馆内设的健身房、游泳馆、洗浴场所、演艺场所等人员聚集区域。   三、各宾馆要组织员工开展必要的疫情防护培训。要求员工工作期间佩戴防护口罩、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落实日常体温监测制度、日常消毒制度,培训发现体温异常人员时的应急处置程序等内容。   四、宾馆发现体温异常的客人或工作人员时,要及时报告当地卫生健康、文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体温异常人员的交接,对其入住房间、接触物品严格进行消毒,并按要求做好密切接触人员的隔离观察等工作。对入住时体温异常的客人,不能简单采取拒绝入住的方式,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防止病源扩散。   五、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从严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疫情防控结束后自行终止。
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25日

  各旗县区确定新增正常营业酒店名单(共37家)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