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跨省应急物资运输车辆《应急物资进出京调拨(转运)证明》申请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跨省应急物资运输车辆《应急物资进出京调拨(转运)证明》申请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农业农村局:
  为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跨省“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必需品运输畅通,现将疫情防控期间应急物资运输车辆《应急 物资进出京调拨(转运)证明》(以下简称《证明》)申请和管理办法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跨省“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必需品运输畅通。   二、工作分工
  各区农业农村局:(1)收集本区涉农企业《应急物资进出京调拨(转运)证明申请》(以下简称《证明申请》);(2)对企业申请运输货物类别进行必要性和合理性审核,并审核企业《证明申请》信息。申请采取“一车一申请”的原则,通行时间根据往返路程时间确定;(3)对申请《证明》的企业驾乘人员和车辆落实防疫安全部门责任,出具《应急物资进出京调拨(转运)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4)将加盖市农业农村局公章的《证明》发给申请企业;(5)指导、监督和检查《证明》的使用情况。
  市农业农村局:(1)负责对各区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的《审批表》进行审批;(2)按照《审批表》及申请材料信息,出具《证明》,加盖公章,并生成 PDF 版本,发送给相关各区农业农村局。(3)建立《证明》发放台账,并上报市物流交通前方保障协调指挥部。   三、申请范围
  申请的主体为畜禽养殖企业、重点蔬菜生产基地、外埠生产基地、涉农龙头企业等企业或组织;应急物资包括“菜篮子”产品、农业生产必需品、防疫物资等。   四、工作流程
  1.企业申请。各需求企业填写《证明申请》(含承诺书)(附件 1),向各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各区农业农村局需要确认具体联系人员和申报邮箱)。
  2.各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各区农业农村局接到辖区内企业申请后,依据企业申请运输货物类别进行合理性和必要性审核,对负有承运任务的驾乘人员和车辆落实防疫安全部门责任后,填写《审批表》(附件 2),并加盖区农业农村局公章。将盖章版《审批表》扫描或拍照后,连同企业相关申请材料发送到市农业农村局邮箱:sqcz2020@163.com。
  3.出具《证明》。市农业农村局在 1-2 个工作日内将汇总各区的《审批表》报主管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生成《证明》(附件 3)。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在《证明》上加盖局公章并生成 PDF- 2 -版本。
  4.给申请合格的企业核发。市农业农村局将《证明》PDF 版本发给各区农业农村局,各区农业农村局将《证明》发放给有关企业。企业彩色打印,在驾乘人员核酸检测有效期内随车携带使用。
  5.管理和监督。市农业农村局指导各区农业农村局做好《证明》申领工作,督促各区落实好防疫责任,协调落实好各区需求,确保供应、防疫两不误。各区农业农村局指导、监督和检查《证明》的使用情况,同时进一步落实“四方责任”,坚持“三防”“四早”“九严格”的防疫要求。   五、有关要求
  跨省应急物资进出京调拨(转运)车辆通行政策是疫情防控期间我市确保“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必需品运输畅通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区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发挥部门合力,共同为我市涉农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附件:1.应急物资进出京调拨(转运)证明申请(含承诺书)
  2.应急物资进出京调拨(转运)审批表
  3、应急物资进出京调拨(转运)证明(略)
  4.各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员和申报邮箱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22日

  附件1
应急物资进出京调拨(转运)证明申请(模板)

XX区XXX部门:
  我公司(公司名称)委托(公司名称)作为承运单位,
  为北京市运输(物资名称、数量) 吨(箱)作为本市应急保障物资。(车牌号码)车辆运输路线为(出发地名称)至(目的地名称),驾驶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具体时间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望给予开具应急物资进出京调拨(转运)证明,以便运输车辆顺利通行。
  我公司承诺:
  1.获批证明的货车司机及随车人员提供有效期内的核酸检测证明,保证身体健康,并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保证不搭载无关人员。
  2.获批证明的货车不作证明外其他用途或产生租赁等行为。
  3.保证调拨(转运)农产品及生产资料的质量安全。
  如违反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申请。
  附:申请企业运输车辆基本情况表
申请公司名称(盖章)
2020年 月 日

  (公司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
  申请企业运输车辆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车牌号码

 

货车

车轴数

 

物资类别

 

物资总重量(吨)

 

入口收费站

 

通行线路及

途经省份

 

出口收费站

 

通行时间

 

司机电话

 

附:1.申请车辆行驶本照片(正反面)

2.车上人员七日内核酸检测证明

3.车上人员北京健康宝验证截图


  附件2
  应急物资进出京调拨(转运)审批表
  编号:

申请企业

运输物资名称

物资总重量(吨)

车牌号码

起始地点

起始时间

 

 

 

 

 

 

区级审核意见

拟申请《应急物资进出京调拨(转运)证明》,请协助办理。

审核人: 审核日期: 公章:

市级核发意见

核发人: 核发日期: 


  附件4
  各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员和申报邮箱

单位

姓名

固定电话

手机号

邮箱

  

 

 

 

 
  

 

 

 

 
  

 

 

 

 
  

 

 

 

 

  注:6月24日中午前发送至邮箱:sqcz2020@163.com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