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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成立疫情期间服务重点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专班的通知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成立疫情期间服务重点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专班的通知
(并人社〔2020〕8号)


局各相关科室、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有序加快我市重点企业复工复产,我局结合工作职能,积极主动作为,前期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重点企业复工复产的统筹协调和服务保障,凝聚工作合力,促进我市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维护我市和谐稳定发展大局,决定成立疫情期间服务重点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局疫情期间服务重点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研究解决此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审议出台相关政策,部署实施相关事项;督促检查服务工作的落实情况和完成情况,交流推广经验。   二、组成成员
  组 长:王富旺
  副组长:赵 军 李保亮 段晓宇
  领导组下设就业招聘服务组和援企稳岗服务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就业促进科。
  办公室主任:段晓宇(兼)
  (一) 就业招聘服务组
  组 长:薛 夏
  副组长:付俊峰 葛世杰 张子儒
  联络员:苗 丁
  责任部门: 就业促进科、农民工工作科、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市就业指导中心
  成 员:杨解冰 高 宏 康国强 马志亮
  负责组织指导我市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与重点企业进行对接,优先发布用工信息,通过本地挖潜、余缺调剂、组织见习、协调实习生、组织线上专场招聘会等形式,满足企业阶段性用工需求。对当地难以满足的,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协助企业定向跨区域招聘。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提供职业介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规定给予职业介绍服务补贴和招募奖励。
  (二)援企稳岗服务组
  组 长:张胜娜
  副组长:宁迫青
  联络员:刘海霞
  责任部门:失业保险科、市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成 员:李景嵘 李丽梅
  按照国家和省规定落实好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保险相关政策,负责加大对重点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对于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重点企业,以及被省政府确定的首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参保企业,落实应急稳岗返还。对重点企业推行网上经办业务,尽最大可能实现“不见面”服务。   三、相关要求
  加强领导,主动作为。各有关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相互配合,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和工作专班的统一要求做好我局服务重点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各科室、单位要积极主动对接重点企业,为其提供高效有力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保障重点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明确职责,分工合作。各工作组要根据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团结协作,并做好各小组之间的衔接配合工作。采取点对点服务,采取“一企一策”,将人社各项政策用活用足,帮助重点企业渡过难关。
  严格管理,确保安全。各工作组在服务重点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中要加强安全管理,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做好自我防护工作,确保“零感染”。
  各组在工作中遇到不明确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领导组办公室反馈。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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