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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内江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第5号——关于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在内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机构开学规定的通告

内江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
(第5号)



  一、市内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在内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机构,不早于2月17日(农历正月廿四)前开学。具体开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评估批准后另行通知。各单位包括培训机构开学前,不得组织补课、答疑、辅导等各类现场聚集性课堂活动。
  坚持“停课不停学,学习不延期”,各校要按照《内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期间学生在家学习生活的指导意见》,提倡开展网上教学活动,切实做好学生在家学习、生活的指导工作。   二、市内各类企业按春节放假通知有序组织复工。复工企业优先考虑安排省内职工,不安排职工到疫情高危地区出差等。对春节前后出入疫情高危地区及有接触史的职工要做好人文关怀,提醒做好自我隔离和防护,未解除医学观察前一律不得返岗。   三、公共交通乘客、社区居民等要积极配合疫情排查、体温检测;对存在可疑不适症状的,要主动告知检查人员、司乘人员;对检测发现可疑不适症状的,要积极配合送医就诊。
内江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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