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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审批过程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提醒工作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审批过程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提醒工作的通知
(办市场函〔2022〕1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经研究,决定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提醒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在开展行政审批或者备案过程中,应当主动提醒申请人做好经营场所和活动的疫情防控工作,颁发许可证、批准文件或者备案文件时,应当向申请人发放《文化和旅游市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模板见附件),提示提醒申请人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扫码、测温、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二、提示提醒范围:新审批或者备案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演出场所、旅行社、艺术品经营单位、演出经纪机构、文艺表演团体以及拟举办的营业性演出等。   三、各地要高度重视,在行政审批过程中主动做好提示提醒服务工作。在市场主体营业前或者活动开展前,提示提醒其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将疫情防控工作由事中事后向事前延伸和拓展,提高市场主体疫情防控意识,指导申请人提前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准备。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统筹安排,精心部署,切实推动提示提醒工作落实落地,坚决遏止疫情通过文化和旅游领域传播扩散。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2年7月11日

  附件
文化和旅游市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
(模板)
娱乐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

      
  请严格遵守xx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娱乐场所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按照《娱乐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要求,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落实主体责任,开业后严格执行“扫码、测温、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发现疑似病例的,请及时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报告。
  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疫情防控联系电话: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

      
  请严格遵守xx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要求,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落实主体责任,开业后严格执行“扫码、测温、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发现疑似病例的,请及时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报告。
  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疫情防控联系电话:    
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

      
  请严格遵守xx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按照《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要求,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落实主体责任,开业后严格执行“扫码、测温、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发现疑似病例的,请及时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报告。
  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疫情防控联系电话:    
营业性演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

      
  请严格遵守xx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落实主体责任。在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中严格执行《剧院等演出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要求,发现疑似病例的,请及时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报告。
  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疫情防控联系电话:    
艺术品经营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

      
  请严格遵守xx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落实主体责任。在从事艺术品经营尤其是展览展示活动中,严格执行“扫码、测温、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发现疑似病例的,请及时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报告。
  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疫情防控联系电话:    
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

      
  请严格遵守xx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总体要求,按照《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要求,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落实主体责任,从严从紧、从细从实做好游客招徕、组织、接待等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发现疑似病例的,要立即停止团队旅游活动并及时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报告。
  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疫情防控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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