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民政部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司关于谨防不法分子假借疫情慈善募捐名义进行诈骗的提示
民政部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司关于谨防不法分子假借疫情慈善募捐名义进行诈骗的提示
近期,有不法分子假借“为抗击新冠肺炎募捐”之名实施诈骗活动,涉案人员已受到法律制裁。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慈善募捐秩序,特提示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民政部门登记的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和全国各级红十字会,可以依法开展公开募捐活动。企事业单位、个人、没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等,均不得直接开展公开募捐活动。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慈善中国”,网址:cishan.chinanpo.gov.cn)、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chinanpogov)或相关民政部门官方网站,了解募捐主体的公开募捐资格、公开募捐活动备案等情况。 如发现公开募捐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投诉举报。发现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
民政部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司
2020年3月6日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