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农业部关于下达2011年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项目第二批应急防控资金的通知
农业部关于下达2011年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项目第二批应急防控资金的通知
(农财发〔2011〕193号)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广东省农业厅:
根据《财政部关于批复农业部201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2011]168号)要求,经我部审核,现将2011年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项目第二批应急防控资金下达给你单位(详见附件),用于布病区域化管理综合防控试点和无规定马属动物疫病区应急监测工作。请列入2011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08“病虫害控制”,专款专用。
请你单位建立“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项目资金”明细账,按照项目内容、经济分类及相关财务制度规定进行专账核算,合理列支相关费用,并于2011年12月31日前将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分别按项目内容和经济分类进行分析)报送我部财务司和兽医局。
附件:2011年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项目第二批应急防控资金分配表(略)
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