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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国烟办综〔2009〕360号)


行业各直属单位,国家局、总公司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有效防控。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克服麻痹和松懈思想,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督促检查,狠抓贯彻落实。要坚持和完善前一阶段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在内防扩散、外堵输入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预防措施,控制疫情蔓延。   二、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单位要提前制订好发生疫情应对预案和备班、轮休、错时上班等工作制度,一旦出现疫情,要及时报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国家局,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如有职工出现不明原因的发热要及时到单位医务室或医院就诊,及早明确诊断和治疗。对有接触甲型H1N1流感病人的人员以及国内出差人员如有疫源地接触者要在家隔离7天,无症状发生后方可上班。职工本人出访回国或子女回国,从第1天起必须在家观察7天,确认无异常后方可上班。   三、加强职工自我保护。要加强群众性防控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帮助职工掌握有关防控知识,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要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和卫生防疫部门的统一安排,坚持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则开展疫苗接种工作。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二OO九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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