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交通运输部、外交部、海关总署关于做好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新冠肺炎疫情远端防控的公告
交通运输部、外交部、海关总署关于做好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新冠肺炎疫情远端防控的公告
(交通运输部、外交部、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4号)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工作,保障国际航行船舶船员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国际航行船舶船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就加强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新冠肺炎疫情远端防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公告适用于所有拟入境并计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口进行船员换班的国际航行船舶。 本公告适用船舶在驶离境外最后一港口前48小时内,所有在船船员应进行新冠病毒检测,检测呈阳性的船员应及时就近治疗;在驶离境外最后一港口后的航行途中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最新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要求,落实船员新冠病毒定期检测制度以及检测呈阳性情况下的紧急隔离和救治举措,避免扩大感染,保障船员身体健康。
新冠病毒检测应优先使用核酸检测,在不具备核酸检测的条件下,可选用抗原等其他快速检测方式。选用新冠病毒快速检测应使用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境外有关国家和地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新冠病毒快速检测产品。 本公告适用船舶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最新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对入境人员的管理要求,组织在船人员在航程的第1、4、7、14天(如有),及到港日前1天进行新冠病毒检测,记录并保存检测结果。靠港前1天按要求完成所有在船船员新冠病毒检测后,连同航行期间船员检测信息报送至拟靠第一入境港口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和海关等部门。《国际航行船舶远端防控新冠病毒在船检测和信息报送指南》见附件。
在驶离境外最后一港口后的航行途中,发现船员健康及检测信息有异常的,船长应及时将异常船员情况报所属航运公司或船员服务机构,并采取紧急响应,落实隔离和救治举措。接收船员检测信息的海事管理机构以及当事船舶应将有关信息及时报第一入境港口所在地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处置。 本公告要求的新冠病毒检测是落实国际航行船舶船员远端防控的要求,不得作为船员换班的前置条件,不免除海关已实施的入境时的核酸检测。 各驻外使领馆应为船舶在境外新冠病毒检测及检测结果呈阳性的中国籍船员救治提供帮助。海关应为境内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出境卫生检疫审批和试剂上船提供便利。 各相关航运公司、船员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本公告,并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工作。本公告适用航运公司、船员服务机构、船舶或相关人员违反本公告要求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严肃处理。 本公告自2022年2月15日起实施。计划入境换班的国际航行船舶驶离境外最后一港口时间为2022年2月15日后的,应按本公告要求执行。
特此公告。
交通运输部
外交部
海关总署
2022年1月28日
外交部
海关总署
2022年1月28日
附件
国际航行船舶远端防控新冠病毒在船检测和信息报送指南
国际航行船舶远端防控新冠病毒在船检测和信息报送有两种方式,具体如下:
方式一:通过船员健康在线(App)报送
船员健康在线(App)是船舶远端防控新冠病毒检测信息报送平台,适用于安卓应用程序移动端。航运公司使用指南如下: 主要用户
航运公司可以为船舶所有人、管理人、经营人、代理人,主体落实其旗下国际航行船舶船员在船新冠病毒检测保障、管理和应急组织响应工作。航运公司帐户可查阅旗下船舶船员检测结果信息。在船船员新冠病毒检测所需试剂应提前送至船舶。
航运公司应指定操作人员,具体组织实施本船船员在船新冠病毒检测及信息报送,并接受船长的管理。
船长作为在船新冠病毒检测实施的负责人,负责督导所有在船人员按要求实施在船检测及结果上传工作,组织对新冠病毒检测结果呈阳性人员在船隔离、救治,报告相关信息。 开户及操作须知
(一)航运公司注册
航运公司在船员健康在线(App)登记相关信息后,提交注册账户需求,后台校核通过后,发送户名及密码至指定邮箱。航运公司登录账户,录入所管理拟来华船舶基本信息和新冠病毒检测指定操作人员,同时可通过船员健康在线(App)查阅有关信息。
(二)指定操作人员信息录入
指定操作人员下载船员健康在线(App),自行注册登录后,录入所在船舶及所有船员信息。
船舶在离开境外最后一港口驶往中国境内港口前48小时内,在有网络的情况下,指定操作人员应在个人帐户中填报所在船舶和每名船员信息以及最后驶离的境外港口名称与离港时间、预计达到的中国境内港口名称与到港时间及离港前新冠病毒检测结果。填毕后,按要求实施在船检测,上传检测结果。 在船检测
船员健康在线(App)会及时提示船公司和指定操作人员实施在船检测,对于未按要求落实检测以及情况异常的,系统会予以警示。
指定操作人员分别拍摄每名船员的检测结果照片,检测结果照片应清楚显示试剂卡,检测结果标识线和船员服务簿个人信息页,并填报检测结果选项--阴性、阳性后报送,或在APP中填写《国际航行船舶航行期间船员新冠病毒检测信息汇总表》,汇总报送航行期间船员检测信息,相关检测信息报送至海事管理机构和海关等部门。船员健康在线(App)可以在航行中没有网络的情况下使用,全船船员检测结束后,所有数据自动保存,船员健康在线(App)根据船舶网络信号情况在第一时间上传所有检测数据。
检测结果在船上判断为无效的,需重新按照上述步骤及产品使用说明要求再次实施检测,直至检出阴性或阳性;检测结果显示为阳性的,需再检测1次,两次检测结果均应在系统中填报。
实施新冠病毒在船检测及信息报送的,船员健康在线(App)生成船舶远端防控检测码,本检测码分“绿、蓝、黄、红”四色。绿色表示按要求检测和报送并未检出阳性,蓝色表示未按要求检测或报送但未检出阳性,黄色表示按要求检测和报送但检出阳性,红色表示未按要求检测或报送并检出阳性。
方式二:通过船舶代理报送
在船船员按要求完成航行期间新冠病毒检测后(靠港前一天),船方填写《国际航行船舶航行期间船员新冠病毒检测信息汇总表》(见附表),该信息可通过船舶代理报送至海事管理机构和海关等部门。
两种报送方式由船方自行决定。
附表:
国际航行船舶航行期间船员新冠病毒检测信息汇总表
船舶名称(中英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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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所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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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管理公司及联系人、联系方式 |
| 船舶代理公司及联系人、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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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船员姓名 | 国籍 | 护照号码 | 是否换班 | 新冠病毒检测情况 | |||||||||||||
检测时间 | 检测结果 | 检测时间 | 检测结果 | 检测时间 | 检测结果 | 检测时间 | 检测结果 | 检测时间 | 检测结果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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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试剂名称及厂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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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性船员 处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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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以上填报信息属实。 船长(签字):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