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中央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关于转发《成都市城市管理五允许一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助力经济发展措施》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关于转发《成都市城市管理五允许一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助力经济发展措施》的通知
(建司局函督〔2020〕46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重庆市城市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落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成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动思考、敢于担当,印发了《成都市城市管理五允许一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助力经济发展措施的通知》,实施“五允许一坚持”措施,即在确保不占用消防通道、盲道和不侵占他人利益前提下,允许设置临时占道摊点摊区、允许临街店铺越门经营、允许大型商场开展占道促销、允许流动商贩贩卖经营、允许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扩大停放区域、坚持柔性执法和审慎包容监管。该措施准确切中当前广大市民和企业、商家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迫切需要,在平衡疫情防控与城市管理中给予商家最大限度的生产经营空间,激发了商家经营和百姓消费活力。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学习借鉴,推进相关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
2020年5月27日

  附件:成都市城市管理五允许一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助力经济发展措施(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