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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支持航空公司灵活调整国内航班运力安排的通知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支持航空公司灵活调整国内航班运力安排的通知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航空公司、各机场公司:
  随着国内新冠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疫情对国内航空运输市场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个别地区集中出现本土病例,对当地或周边机场正常运营带来严重冲击。为及时纾解疫情影响,支持航空公司灵活调整运力安排有效应对,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国内航线经营许可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60号)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相关规定,现就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阶段国内客运航线加班及临时经营航班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日常加班及临时经营航班安排
  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阶段,航空公司可在原《关于印发<中国民航国内航线评审规则>的通知》(民航规〔2021〕30号,以下简称《评审规则》)确定的春运、暑运期间以外,按需申请客运航线加班或临时经营航班。为避免临时经营航班影响正班运营,每次申请经营不得超过2个月。   二、受疫情影响机场临时经营航班安排
  (一)如国内某一区域集中出现本土病例并被列为中高风险地区,导致当地或邻近机场每日进出港国内航班量降至上月或上年日均航班量50%以下,以该机场作为主运营基地的航空公司可在国内登记航线上提出临时经营客运航班申请。
  (二)上述申请不受《评审规则》中临时经营航班仅限“经营无其他航空公司运营定期航班的航线”或“‘五率’排名后三位的航空公司不得申请临时经营航班”的限制。
  (三)上述临时经营航班执行期间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届时,如疫情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可视情延长1个月。   三、其他要求
  (一)各地区管理局应简化航班审核环节,提升审核效率,发挥好助企纾困政策的作用。
  (二)本通知自发布之日生效,《评审规则》相关条款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中国民用航空局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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