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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表彰2008年度进境动植物疫情截获先进单位的通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表彰2008年度进境动植物疫情截获先进单位的通报
(2009年2月11日 国质检动函[2009]63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截获进境动植物疫情是防范疫情传入、保护我国农林牧渔业生产、生态安全及人民身体健康的重要措施,体现了口岸检验检疫把关的重要作用。
  2008年,我国进境动植物检疫共截获有害生物2800多种22万多次,其中检疫性有害生物160多种 1.5万次。疫情截获种类及数量与上一年相比有较大增加。为进一步提高疫情检出率,鼓励先进,根据各局疫情截获及检出禁止进境物等情况,决定对成绩突出的广东、江苏、上海、深圳、宁波、云南、广西、新疆、北京、湖南等10个检验检疫局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各局高度重视进境动植物检验检疫和疫情截获、上报工作,继续努力,再接再厉,为保护我国农业生产、生态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做出新的贡献。
  特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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