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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文旅发电〔2023〕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春节假期进入第三天,假日市场迎来客流高峰。近期多地发生涉游客安全事件,给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发出警示。为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升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今年春节假期是实施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后的第一个长假,公众探亲出游需求集中释放。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做好统筹安排和工作部署,确保春节假期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平稳有序,坚决防范涉旅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二、进一步加强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检查排查
  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将安全责任落实到预警提示、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等各个环节。要加强对春节假期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力度,针对发现的问题,指导督促有关单位立行立改。要加强对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坚决停止运营和使用。要加强对公共文化单位、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的指导,做好流量管理,完善安全提示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要加强部门间协同,会同相关部门对公共文化单位、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的消防疏散通道等开展隐患排查。要指导督促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严格落实有关规定,规范旅游包车行为,选择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合作商。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宣传和游客提示
  要有针对性的增加游客安全提示提醒,多方式、多渠道引导游客预约错峰出行,关注旅途中的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谨慎参与高风险项目,避免前往没有正式开发开放、缺乏安全保障的区域旅游。提醒游客做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四、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
  要切实加强春节假期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重要岗位专人值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报送畅通,应急响应及时。遇有重特大突发事件或者重要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置。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3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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