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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新型冠状病毒预防用疫苗研发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等5个指导原则的通告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新型冠状病毒预防用疫苗研发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等5个指导原则的通告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通告2020年第21号)


  为指导我国新冠疫苗的临床研发,提供可参考的技术标准,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部署下,药审中心组织制定了《新型冠状病毒预防用疫苗研发技术指导原则(试行)》(附件1)《新型冠状病毒预防用mRNA疫苗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附件2)《新型冠状病毒预防用疫苗非临床有效性研究与评价技术要点(试行)》(附件3)《新型冠状病毒预防用疫苗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附件4)《新型冠状病毒预防用疫苗临床评价指导原则(试行)》(附件5)。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药品技术指导原则发布程序的通知》(药监综药管〔2020〕9号)要求,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同意,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
  1. 新型冠状病毒预防用疫苗研发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及起草说明
  2. 新型冠状病毒预防用mRNA疫苗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及起草说明
  3. 新型冠状病毒预防用疫苗非临床有效性研究与评价技术要点(试行)
  4. 新型冠状病毒预防用疫苗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及起草说明
  5. 新型冠状病毒预防用疫苗临床评价指导原则(试行)及起草说明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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