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裁判文书中如何表述修正前后刑法条文的批复 English
- 制定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
- 发文字号:法释[2012]7号
- 公布日期:2012.05.15
- 施行日期:2012.06.0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司法解释
- 法规类别: 刑事判决裁定与法律文书 疫情防控
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裁判文书中如何表述修正前后刑法条文的批复
(法释〔2012〕7号)
(法释〔201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近来,一些法院就在裁判文书中引用修正前后刑法条文如何具体表述问题请示我院。经研究,批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