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中央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修正版)的通知 已被修改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修正版)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20]1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根据全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疗救治专家组建议,经研究,我们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中利巴韦林的用法用量进行了修正。现将修正后的诊疗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 修正版)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2月8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