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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农业部、城市服务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大力防治猪传染病的通知

农业部、城市服务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大力防治猪传染病的通知
(1957年4月3日)


  近几年来,各地猪传染病仍在不断流行,据1956年粗略估计,全国死猪约在五百万头左右,使国家和农民乃受重大的经济损失,影响了农民的养猪情绪。现在;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已经发布了关于发展养猪生产的决定,提高了生猪的收购价格,降低了生猪的税率,使农民养猪更加有利,这将进一步刺激生猪生产的发展,因此必须加强猪传染病的防治工作,以鼓舞农民的养猪情络。为此,特作如下通知:
  (一)各地农业、城市服务部门必须密切配合,切实调查和掌握疫情流行规律,贩运猪仔的供销合作社,亦须切实注意疫情流行情况,共同在当地党、政和生猪生产指导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制定防治计划,作出全面安排,有计划地有步骤地进行防治工作,争取在几年内基本上控制主要猪传染病的流行。猪传染病中以猪瘟流行最广,死亡率最高,应该集中主要力量进行防治。目前正是猪瘟流行季节,应该及时地主动地大力进行防治工作。猪丹毒和猪肺疫在某些地区流行为害也很严重,目前且有发展的趋势,也必须加强防治。
  (二)防治猪传染病的工作,是一项群众性的科学技术工作。各地农业、城市服务、供销合作部门应该大力向农业社宣传防治猪传染病的常识,积极帮助农业社建立防疫组织,订立防疫制度,指定专人倾导猪病防治工作。继续培养农业社防疫员,通过轮训,提高其业务水平,由农业社给以合理的报酬,使他们能长期安心做防疫工作。有条件的农业社可以自养公母猪,自繁仔猪,尽量减少由外地外社买猪,以避免猪病传染;如果从社外买进猪只,也必须注意检疫,经过隔离证明健康无病时,再和群喂养。养猪应该有圈有栏,这不仅可以防止猪病传染,并且可多积肥料,没有图栏的,要积极想法修建,并且经常保持清洁干燥。发生猪传染病时要严格做好隔离、封锁工作,圈栏和管理用具须进行彻底消毒,尸体耍合理处理。应该看到,由于农村已经实现了合作化,已经有可能进一步推行科学的防疫措施,给开展群众性防疫运动,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目前有些农业社已经基本上控制或消灭了猪传染病,因而保证了养猪事业的大发展。必须好好的总结这些典型经验,向农民广泛进行宣传教育,大力推广,这是预防猪传染病的最根本的办法。
  (三)大力开展猪瘟、猪丹毒、猪肺疫的免疫预防注射。凡在猪传染病流行的地区或在近一二年内发病严重的地区,都应该争取将可能注射的猪只全部注射。在疫情摸不清的地区,应该按照非安全地区看待,根据防疫力量,也应普遍进行预防注射。预防注射应该掌握疫病发生季节,力争先期预防,以免工作被动。
  (四)为了充实防疫力量,做好猪传染病的防治工作,除提高农业部门的兽医人员的技术水平外,城市服务部系统收购生猪的人员,应该逐步做到能够掌握一般防治猪病的科学技术知识。应该利用业务淡季进行防疫技术训练。城市服务部系统有兽医干部的地方,应该自行训练,没有兽医干部的地方,可由农业部门协助训练,并且在训练后,划给一定地区,由这批人员负责防疫注射工作,与当地农业部门协同动作,防治猪病。城市服务部系统参加预防注射的人员需要的防疫器械、涫毒药品及其本人差旅费,统由服务部门负责解决,疫苗由当地农业部门负责供应。
  (五)严格制止贩运病猪和出卖未经洧毒的病猪肉,以免散布病毒引起猪病流行。各地服务部门和供销合作社在调运生猪和仔猪的时候,应该严格遵守兽医卫生防疫制度,切实加强生猪运输检疫和屠宰检验工作。屠宰场对污水和粪便的处理,必须合乎兽医卫生的要求,病畜的粪便,须经发酵后才可供给农民利用。随着生猪生产的发展,生猪屠宰业务也将日益扩大,如果我们做不好这一个环节的防疫工作,要求控制猪传染病是很困难的。
  (六)1957年防疫所需的生物药品,巳由各兽医生物药品制造厂扩大生产。近据各厂反映,许多省签订的数量,较原要求数量大为减少,这种情况与大力开展预防猪传染病伪要求,是不相符合的。各地应该全盘考虑,从实际需要出发,适当扩大订购,并且做到有一定数量的储备,以免临时订购,药厂生产不及。目前各生物药品制造厂,因制造猪瘟结晶紫疫苗所需的生猪供应不上,影响生物药品的制造和供应,希望有关省、县和所在地服务部门,根据药厂生产的实际需要,优先供应此项生猪,以保证防治猪传染病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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