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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关于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形势下清明烈士祭扫工作的通知

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关于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形势下清明烈士祭扫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退役军人事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退役军人事务局: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烈士祭扫工作。为在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同时,有序开展2020年清明期间烈士祭扫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防疫优先,继续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按照统一要求,各级烈士纪念设施实施临时性闭园措施,有效避免了人群聚集感染疫情风险。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但仍复杂严峻。清明节即将来临,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按照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统一部署安排,根据本地区确定并动态调整的风险等级,既坚持防疫优先,又因时因势疏导,切实做好烈士祭扫组织服务工作。一是分区施策。继续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施分地区差异化管理,高风险地区和往年聚集祭扫集中地区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任务,继续实施烈士纪念设施闭园措施;中、低风险地区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及祭扫场所情况,认真制定开园预案,细化疫情防控措施,明确应急处置流程,稳步做好恢复开园准备,报请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批准后向社会公布。二是分类处理。恢复开园的,对烈士纪念馆以及烈士陵园内的陈列馆、纪念馆、骨灰堂等封闭区域,可继续实施关闭措施;对烈士墓葬区、烈士纪念广场等开阔区域,可在控制祭扫流量、加强健康监测的基础上提供现场祭扫服务;对易造成人员聚集的烈士陵园入口等区域,要分时分段加强引导管理,做好人员疏导。三是严格防控。制定科学可行的具体防控措施,加强入园健康监测和管理,强化祭扫人员登记,通过预约登记、短信提醒、错时祭扫等方式实现祭扫人员分流,确保祭扫人员流量控制在往年同期流量的30%以内。落实清洁消毒等措施,充足配备防疫用具,增配人员加强祭扫服务引导和陵园秩序巡查,尽量降低人员流动和聚集增加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   二、严控跨区流动,避免大规模群体性祭扫聚集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仍处于关键阶段,各地要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科学研判形势,主动担当作为,避免麻痹大意。一是严禁大规模聚集性祭扫活动,各地在疫情彻底解除前不组织、不接待群体性祭扫,对有聚集性祭扫行为的要及时进行疏导,避免祭扫人群聚集扎堆。二是严格管控跨地区祭扫活动。各地要加强源头管控,对有异地祭扫意愿的烈士亲属和退役军人等,要会同相关部门完善预警联动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及时掌握情况并进行劝阻,各级烈士纪念设施要加强外部输入人员的管控和登记,不接待未执行本地区疫情防控隔离制度的外来人员。三是做好通知公告和宣传引导。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平台进行政策宣传,鼓励有祭扫意愿的烈士亲属就近祭扫、错峰祭扫,增强群众生命安全健康意识,减少聚集风险,让广大祭扫人群了解、理解并给予支持配合。   三、创新服务方式,精心组织网上祭扫纪念活动
  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突出网上祭扫,继续倡导并精心组织网上祭扫活动,引导各级烈士纪念设施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为烈士亲属和社会各界祭扫群众纪念缅怀英烈提供便利。一要继续以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户网站和中华英烈网为主要平台,扩充移动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等服务渠道,精心组织网上祭扫,积极引导群众参与“致敬·2020清明祭英烈”活动,倡导足不出户祭奠亲人、缅怀英烈。二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新技术手段丰富祭扫服务项目,指导有条件的烈士陵园通过开设网上纪念堂、VR展示、视频远程祭扫等多种形式,为烈士亲属和社会各界祭扫群众提供更多选择。三要不断创新服务方式,鼓励烈士陵园在清明节当天为每座烈士墓敬献鲜花、擦拭墓碑,代为烈属祭扫,并通过新媒体平台进行网上直播宣传,在大力弘扬英烈精神的同时为烈士亲属带去温馨慰藉。   四、关心关爱烈属,切实增强烈士亲属的荣誉感和获得感
  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祭扫工作的同时,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一是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牺牲被评定(批准)为烈士的,各地要精心筹划,采取分时段、限人数等方式组织烈士安葬仪式;对已安葬的烈士,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小规模错时错峰祭扫纪念活动。二是重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牺牲烈士的遗属走访慰问工作,及时掌握烈属的身体情况、心理动态等,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疏导,强化精神关怀,缓解烈属心理压力和思念情绪。三是及时掌握在新冠肺炎疫情中因疫致困、因疫返贫的烈属情况,聚焦受疫情影响下烈属在就业、生活等方面产生的新困难、新问题,制定具体帮扶解困措施,切实做到精准帮扶,让烈士亲属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
  根据今年烈士祭扫工作的特殊情况,退役军人事务部将在3月30日至4月30日期间实行清明烈士祭扫情况日报告制度,并视情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各地烈士祭扫情况要每天及时汇总报送。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筹安排,精心谋划,抓好落实,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的统一部署下,统筹做好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和烈士祭扫相关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烈士祭扫纪念活动安全、有序、文明、和谐。清明烈士祭扫工作总结请于5月10日前报送退役军人事务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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