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档案管理部关于人事档案和集体户口业务预约办理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档案管理部关于人事档案和集体户口业务预约办理的通知
各存档单位和个人存档人员: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办公室2020年3月3日发布的《关于认真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推进中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人事档案和集体户口业务预约办理要求通知如下:
为避免疫情防控期间服务大厅人员聚集,档案管理部严格落实服务事项不见面的服务要求,人事档案和集体户口业务原则上通过网上办、邮寄办、咨询办等方式提供服务。对于开具人事档案调入函、新增材料归档、档案查阅等业务可延缓办理,档案管理部也可提供人事档案代查服务。 对确需到服务大厅办理的人事档案和集体户口业务,实行预约办理制度。存档单位联系人或个人存档人员发送邮件至2664267216@qq.com预约办理事项,附办理业务所需函件、证件的扫描件。同时,存档单位须另附业务办理《介绍信》(见附件)的扫描件,写明办理业务项以及现场办理业务人员情况;个人存档人员须另附社区居委会出具的《人员情况证明》(见附件2)的扫描件。档案管理部将在一个工作日回复邮件,请预约在现场办理业务的存档单位或个人存档人员带齐证件、函件、《介绍信》或《证明》的原件,在预约当天准时到服务大厅办理业务,逾期请重新预约。 未预约办理业务的人员档案管理部不予提供服务。预约办理业务的人员请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配合中心工作人员做来访登记、测量体温,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服务大厅。
对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配合。让我们团结一心,全力以赴,防控疫情。
档案管理部联系电话:58934367
附件:1、来访人员介绍信
2、人员情况证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档案管理部
2020年3月3日
2020年3月3日
附件1
来访人员介绍信
来访人姓名 | |||
来访人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居住地址 | |||
来访时间 | |||
来访人近14天以来身体状况 | 是否到过疫情高发地区 | □是 | □否 |
是否接触过确诊或疑似病例 | □是 | □否 | |
回京后是否已隔离14天 | □是 | □否 | |
当日体温 | |||
预约办理何业务 | |||
本人承诺 | 本人承诺上述情况均属实 签字: 年 月 日 | ||
存档单位意见 | 联系人签字 : 单位盖章 : 年 月 日 |
附件2
人员情况证明
姓名 |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居住地址 | |||
来访时间 | |||
来访人近14天以来身体状况 | 是否到过疫情高发地区 | □是 | □否 |
是否接触过确诊或疑似病例 | □是 | □否 | |
回京后是否已隔离14天 | □是 | □否 | |
当日体温 | |||
本人承诺 | 本人承诺上述情况均属实 签字: 日期 : 年 月 日 | ||
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意见 | 社区(居委会)盖章 日期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