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中央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热线电话受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问题线索的通告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热线电话受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问题线索的通告


  为方便农民群众和涉农企业反映问题,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稳产保供,以及春季田管和春耕备耕等工作,我部在前期公布受理电话基础上增设受理电话,现公布如下:
  养殖业产销秩序问题受理电话:010-59191471(受理范围:仔畜雏禽及种畜禽、水产苗种、饲料、畜产品、水产品等运输通行,屠宰厂关停,封村断路,饲料、种畜禽养殖企业复工复产问题,010-59194768不再受理以上问题)
  种植业产销秩序问题受理电话:010-59191475(受理范围:粮油、蔬菜生产所需种子种苗、肥料、农药、农膜等农资运输通行,农产品采收用工难、用工贵问题)
  农产品产销秩序问题受理电话:010-59191478(受理内容:农产品滞销卖难问题)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0年2月24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