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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全国网上年货节”活动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全国网上年货节”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在蔓延,我国本土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迭加态势。春节期间是人员流动、聚集和消费的高峰期,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积极引导电商及相关企业为群众采购提供便利,疏解采购年货可能导致的人员聚集,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于2021年1月20日一2月18日以“防疫情、保供应、促消费”为目标,开展“居家嗨购网上过年一2021全国网上年货节”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心指导,形成合力
  “2021全国网上年货节”将按照“政府指导,企业为主,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充分调动各方力量,营造安全便利的网上消费环境。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邮政局、中国消费者协会为指导单位,在引导平台、保障生产、畅通物流、保障权益等方面分工合作。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统一时间、统一标识”(标识另发)的要求,指导当地有影响力的电商平台、实体企业、快递物流企业等开展线上销售和配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发放电子消费券等方式,激发消费潜力。鼓励各地同期举办富有地方特色的线上配套活动,搞活节日消费市场,营造浓厚节日氛围。   二、加强防疫,减少聚集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2021全国网上年货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强化线上消费防疫措施,规范商品包装、入库、分拣、配送等环节防疫程序,特别要加强冷链全过程防疫管理。要积极引导实体企业开展线上营销,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加强疫情防控,严格遵循《商场、超市疫情防控技术指南》《农贸(集贸)市场疫情防控技术指南》《餐饮服务单位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技术指南》《展览活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技术指南》等,加强防控培训和应急演练。   三、确保供应,满足需求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引导参加“2021全国网上年货节”的企业拓宽货源渠道,优化市场供应,加强产销衔接,重点保障米、面、油、肉、蛋、菜、奶、方便食品等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口罩、消毒液、一次性手套等居民防疫物资满足市场需要,推出更多在线生活服务、文娱、教育、医疗等便民服务。要支持和鼓励企业应用远程办公、在线会议、共享员工等新模式,解决年货节期间劳动力短缺和购物需求旺盛之间的矛盾,疏解人员聚集。   四、抓住时机,扩大消费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鼓励和支持企业以参加“2021全国网上年货节”为契机,通过采取满减满赠、实折实扣等优惠举措,新品首发、以旧换新等创新做法,引导激励消费。要更多供应有机食品、智能家电、新型数码产品等升级类商品,增加绿色、健康、时尚、智能产品,保障高品质年货供给。要引导外卖电商平台及早开通年夜饭、团圆宴等预约服务,主动与餐饮等服务类商家进行信息对接,以便安排备货、调整运力,提升餐饮配送体验。要加速发展C2M等新模式,培育直播电商等新业态,鼓励电商企业运用大数据等先进技术,赋能实体企业,促进线、上线下互补、融合发展。   五、规范经营,保障权益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教育、引导、督促参加活动的企业严格遵守《电子商务法》《反垄断法》《价格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守法诚信经营,做到价格合理、质量合格、服务到位、退货渠道畅通、投诉反馈及时,让消费者买得放心、买得舒心。要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严禁“二选一”“大数据杀熟”以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遵守国家禁塑限塑相关规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六、扩大宣传,及时总结
  “2021全国网上年货节”为期1个月。活动前,商务部将召开视频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举办媒体吹风会,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开展宣传预热;活动中,将及时总结推广地方典型经验,促进交流推广,增强活动效果;活动后,将进行全面总结。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动员部署,加大预热宣传力度,强化措施落实。要与参加活动企业保持密切联系,对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和取得成效以及涌现的新业态新模式进行认真总结,及时宣传推广。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分别于2021年1月30日、2月9日、2月19日将各地阶段性活动情况及全面总结报送至商务部(电子商务司),内容包括活动特点、成效、典型案例、存在不足以及改进建议等。
  联系人:王帅卿 张晓丹
  电话:010-85093723 65198089
  邮箱:wangshuaiqing@mofcom.gov.cn
商务部办公厅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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