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中央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云游合家欢就地过大年”——全国旅游宣传推广活动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云游合家欢 就地过大年”--全国旅游宣传推广活动的通知
(办资源发〔2021〕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适应当下疫情防控形势需要,更好引导和满足人民群众就地过年的文化和旅游消费需求,积极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文化和旅游部将组织开展“云游合家欢 就地过大年”--全国旅游宣传推广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为指针,在严格执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统筹线上和线下,扎实做好“云旅游”,鼓励和支持各媒体、平台增加线上文化和旅游产品供给,按照“限量、预约、错峰”等要求,做好本地游,保障旅游产品供给,丰富假日旅游活动,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旅游休闲需求,共同营造欢乐喜庆、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   二、活动主题
  “云游合家欢 就地过大年”--全国旅游宣传推广活动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
  支持单位:“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央视网、央视影音
  承办单位:抖音、美团、快手、携程、新浪微博   四、活动时间
  2021年2月3日(立春)至2021年2月26日(元宵节)   五、活动对象
  本次旅游宣传推广活动主要针对疫情低风险地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对象: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重点村、冰雪旅游场所、文博场所等,以及当地有关部门批准举办的民俗节庆、文化活动等。   六、活动形式
  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在各平台发起有关活动,支持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旅游机构、旅游达人、其他用户等,通过图文、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参与并展现本地、本单位、个人“就地春节活动”;支持有一定粉丝基础、直播经验较为丰富的旅游账号支持开展直播活动;支持各平台开设活动专题页面;支持符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线上和线下旅游、文化活动,并给予优惠补贴等等。   七、有关要求
  (一)坚持公开自愿。本次宣传推广活动是开放式的,欢迎和支持一切有意愿的旅游景区等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参与;对于参加过“感受美丽家乡 发现户外精彩”全国旅游宣传推广活动、全国冰雪旅游宣传推广活动且表现突出的旅游单位或个人优先给予资源支持。
  (二)严格审核把关。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各参与单位、个人对直播及上传的图文、短视频等内容质量负主体责任,各平台应加强审核管理和方向引导,通过相关支持确保上传的图文、视频等内容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积极向上,强化相关优惠活动管理,确保质量,符合相关管理要求。
  (三)突出公益导向。各平台免费配置相关宣传和公益支持等资源。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媒体平台等不以任何形式向参与单位、个人等收取任何费用或者提出与本次活动无关的附加要求,鼓励其他平台加大对活动的优惠支持和相关补贴。
  (四)鼓励多元合作。鼓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创新旅游宣传推广方式,综合调配各种媒体、平台、企业等资源,推出一系列具有浓郁地域特点、人文气息、文化特色的线上线下旅游活动,增强活动的覆盖面、参与度,更好满足春节期间广大人民群众的多元文化和旅游需求。
  (五)强化支持引导。鼓励各地政府、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通过发放消费券、门票减免优惠、增加公共文化消费购买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活动支持力度,鼓励各大平台通过优惠券、公益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活动或特定人群的支持力度。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和政策协同,坚持从实际出发,增强政策措施的精准性和人文关怀,共同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安心安全过好年。
  联系人:葛婕、郭子腾
  电 话:010-59882090
  传 真:010-59882093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1年2月1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