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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预算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预算的通知
(财社〔2021〕1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卫生健康委: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现提前下达2022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项目代码:Z195110010004)预算指标(详见附件)。该预算指标收入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310卫生健康”科目,支出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0卫生健康支出”科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血吸虫与包虫病防治、精神卫生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监测等工作,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工作。各地要在此次下达的预算指标额度内,根据提前下达的任务量尽快启动相关项目实施工作;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提前下达2022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分配表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
  2021年10月29日

  附件:提前下达2022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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