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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卡旅游休闲·打开欢乐春节”——2022年新春旅游宣传推广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卡旅游休闲·打开欢乐春节”--2022年新春旅游宣传推广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办资源发〔2022〕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春节假期是人们探亲访友、休闲旅游的高峰期,也是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的关键期。为积极回应疫情常态化防控下人民群众对旅游休闲的现实需求,因地制宜做好旅游休闲街区、冰雪旅游、温泉旅游、乡村旅游等春节假日市场供给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激发旅游消费活力,让人民在疫情期间也能享受幸福旅游生活,经研究,决定开展“打卡旅游休闲·打开欢乐春节”--2022年新春旅游宣传推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为指针,按照2022年元旦春节全国文化和旅游疫情防控及假日市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严格执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工作要求和各地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统筹线上与线下,引导各地加强旅游休闲产品供给,鼓励和支持各媒体和在线旅游平台对本地旅游休闲产品和旅游休闲方式加强宣传推介,引导广大游客就近就地开展旅游休闲,精准把握差异化需求,努力在推出针对性产品上下功夫,保障旅游休闲产品供给,丰富假日旅游活动,更好满足群众旅游休闲需求,共同营造欢乐喜庆的节日氛围。   二、活动主题
  “打卡旅游休闲·打开欢乐春节”--2022年新春旅游宣传推广活动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文化和旅游部新闻中心
  承办单位:抖音、美团、小红书、微博、携程、飞猪   四、活动时间
  2022年1月26日(小年)至2022年2月15日(元宵节)   五、主要对象与形式
  (一)主要对象。本次春节旅游市场宣传推广活动主要针对疫情低风险地区,在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统筹做好线下旅游休闲产品供给和线上旅游休闲方式推介,主要包括旅游休闲街区、冰雪旅游、温泉旅游、乡村旅游等旅游休闲度假产品,以及上述场合开展的旅游休闲活动、民俗文化活动。
  (二)主要形式。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支持各平台发起有关活动,支持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旅游机构、旅游达人、广大用户等,通过图文、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参与并展现本地、本单位、家乡、居住地及自己春节就地就近参与旅游休闲活动和旅游休闲场所开展的春节民俗文化活动;对于有一定“粉丝”基础、直播经验较为丰富的旅游账号支持开展直播活动,开设活动专题页面。   六、有关要求
  1.坚持公开自愿。本次宣传推广活动是开放式的,欢迎和支持一切有意愿的旅游休闲产品经营主体或个人参与。
  2.严格审核把关。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各参与单位、个人对直播及上传的图文、短视频等内容负主体责任,各相关平台要加强审核管理和方向引导,通过相关支持确保上传的图文、视频等内容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积极向上,符合相关要求。
  3.突出公益导向。活动中由各平台免费配置相关宣传等资源;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平台等不以任何形式向参与单位、个人等收取任何费用或者提出与本次活动无关的附加要求。
  4.鼓励多元合作。鼓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创新旅游宣传推广方式,综合调配各种媒体平台资源,推出一系列具有浓郁地域特点、文化特色的线上线下旅游活动,增强宣传推广活动的覆盖面、参与度,更好满足春节期间广大人民群众的多元文化和旅游需求。
  5.强化支持引导。鼓励各地政府、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通过发放消费券、门票减免优惠、增加公共文化消费购买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活动的支持,鼓励各大平台通过优惠券、公益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活动或特定人群的支持。对于宣传推广中的短视频等精选作品,文化和旅游部新闻中心将通过部官网、文旅之声官方新媒体号播发并向中央媒体推送,进一步提升活动的传播层级和影响力。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和政策协同,形成组合拳,共同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资源开发司综合处 葛婕、毛尚礼
  电 话:010-59882090、59881522
  传 真:010-59882093
  资源开发司度假休闲旅游指导处 张伟
  电 话:010-59882070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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