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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修订版)的通知 已被修改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修订版)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21〕1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当前,世界各国正广泛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苗预防接种,多数人员在接种疫苗后会产生新型冠状病毒特异性抗体。为进一步提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我们组织专家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形成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 修订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 修订版)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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