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中央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关于将先诺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和氢溴酸氘瑞米德韦片纳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关于将先诺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和氢溴酸氘瑞米德韦片纳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的通知
(国卫办医急函〔2023〕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根据国家药监局附条件批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治疗药物先诺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氢溴酸氘瑞米德韦片上市申请的审批意见,为进一步完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抗病毒治疗方案,经研究,将此2种药品纳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具体如下:
  一、先诺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
  (一)适应证
  用于治疗轻、中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COVID-19)的成年患者。应在出现症状3天或以内尽快使用。
  (二)用法用量
  先诺特韦片0.75g与利托那韦片0.1g同时空腹整片吞服,每12小时一次,连续服用5天。
  (三)禁忌证及特殊人群用药
  对本品中的活性成分或任何辅料过敏的患者禁用。患有半乳糖不耐受、总乳糖酶缺乏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等罕见遗传性疾病患者禁用,妊娠期间禁用。
  不得与高度依赖CYP3A进行清除且其血浆浓度升高会导致严重和/或危及生命的不良反应的药物联用。
  伴有重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不应使用;既往有肝脏疾病、肝酶异常或肝炎病史的患者应慎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治疗期间及治疗结束后7天内应停止哺乳。   二、氢溴酸氘瑞米德韦片
  (一)适应证
  用于治疗轻、中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COVID-19)的成年患者。应在出现症状3天或以内尽快使用。
  (二)用法用量
  每12小时1次,连续服药5天。第1天(前2次):每次0.6g;第 2~5天(第3~10次):每次0.3g。空腹或餐后服用。
  (三)禁忌证及特殊人群用药
  曾对本品中的活性成分或任何辅料发生过严重过敏的患者禁用。妊娠期间禁用。
  不建议在本品治疗期间及治疗结束后7天进行母乳喂养。   三、注意事项
  使用上述2种药品前应详细阅读国家药监局核准的说明书,按照说明书规定的适应证、用法用量正确使用药品。医师开具药品前要熟知禁忌证、不良反应、药物的相互作用等情况,并详细询问患者的药物过敏史等情况,避免有禁忌证的患者使用,避免与禁止联用的药品联用。各地要严格按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要求,做好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确保用药安全。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
  2023年3月1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