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国家保密局公告〔2021〕年第5号—关于保密资格(资质)申请和有效期的公告
国家保密局公告
(〔2021〕年第5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与有关部门研究,决定:
凡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一级(甲级)保密资格(资质)证书到期的,有效期顺延6个月。 凡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一级(甲级)保密资格(资质)证书到期的(已取得新的证书或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除外),在已顺延基础上,有效期统一延至2022年6月30日。 一级(甲级)保密资格(资质)现场审查视疫情防控形势适时恢复。 各地保密资格(资质)行政审批机关可根据本地疫情防控形势,决定是否延长或继续延长二级(乙级)、三级保密资格(资质)证书有效期。
各保密资格(资质)单位要自觉遵守保密管理规定,落实安全保密技术防护措施,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监督,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国家保密局
2021年12月23日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