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公告2002第10号——防止香蕉穿孔线虫疫情传入
- 制定机关: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 农业部(已撤销) 国家林业局(已撤销)
- 发文字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公告2002第10号
- 公布日期:2002.02.19
- 施行日期:2002.02.19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质量综合规定 突发事件 疫情防控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公告
(2002第10号 2002年2月19日)
今年1月,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在对自菲律宾进口的凤梨种苗实施检疫时,截获一类危险性有害生物——香蕉穿孔线虫(Radopholussimilis(Cobb)Thorne)。为防止疫情传入,保护我国农林业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对菲律宾凤梨、香蕉种苗等香蕉穿孔线虫寄主植物进口采取临时紧急检疫措施。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暂停直接或间接(包括邮寄或旅客携带)从菲律宾进口凤梨、香蕉种苗等香蕉穿孔线虫寄主植物。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暂停办理进口菲律宾凤梨、香蕉种苗等香蕉穿孔线虫寄主植物及其栽培介质的检疫审批。 凡违反规定者,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