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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全国股转公司关于免收近期受疫情影响地区挂牌公司2022年相关费用的通知

全国股转公司关于免收近期受疫情影响地区挂牌公司2022年相关费用的通知
(股转系统公告〔2022〕73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支持受新冠疫情影响较大地区经济加快恢复发展,经研究,全国股转公司决定免收注册地在深圳市、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吉林省、上海市的挂牌公司2022年挂牌初费和挂牌年费。
  特此通知。
全国股转公司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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