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居家健身和网络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的通知
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居家健身和网络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中国足球协会、中国篮球协会、中国田径协会,各改革试点项目协会: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级体育部门、体育总局相关单位、全国性运动项目协会按照体育总局部署,推出简便易行、科学有效的居家健身方法,普及科学健身知识,举办各级各类全民健身网络赛事活动,为广大群众足不出户开展体育锻炼和参加赛事活动创造了条件,深受群众欢迎。对疫情居家期间增强群众身体素质,提高免疫力,调节心情,舒缓压力起到很好作用,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唱响了体育声音,凝聚起体育抗疫的强大正能量。
近期,境外疫情持续扩散蔓延,我国多地发生局部聚集性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春节临近,各级体育部门、体育总局各部门各单位、全国性运动项目协会要配合落实国家和各地区疫情防控要求,发挥体育在疫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总结推广前期开展居家科学健身和全民健身网络赛事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引导广大群众多居家、少聚集、不扎堆,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多渠道多手段加强居家科学健身方式方法宣传,举办形式多样便于群众参与的全民健身网络赛事、达标测试活动,丰富春节居家期间群众文化体育生活,倡导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营造健康快乐、安详幸福的节日气氛,为取得疫情防控最终胜利贡献体育的力量。
有关春节期间开展居家健身和网络赛事活动的情况请于2月底前报送体育总局群体司,群体司将视情况开展宣传报道和推广。
联系人 :于尚平
电话:(010)87182344
邮箱:qts@sport.gov.cn
体育总局办公厅
2021年2月1日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