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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事宜的通知

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事宜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州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的安排部署,根据《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凉府办函〔2020〕5号)要求,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分支机构高度重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积极部署防控工作。为做好疫情期间联防联控工作,确保办事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心各办事大厅延长春节假期至2月2日(县上有另行安排的按县上安排时间上班),2月3日起正常上班。   二、建议单位经办人员(专管员)和职工通过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和“凉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办理业务和查询。
  目前,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可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交、补缴、基数调整、人员交更、信息变更、身份证年龄达到退休年龄的退休提取、贷款申请等业务。   三、请必须到现场办理业务的广大缴存职工做好防护措施。
  每年一季度为中心办事高峰期,办事人流密集,人员复杂,中心办事大厅面积有限,通风设施有限,请广大缴存职工尽量错开办事高峰期和疫情期间到中心办事大厅现场办理业务。如疫情期间必须到中心办事大厅现场办理业务的同志,请务必佩戴口罩,配合中心工作人员做好安全防护工作。请相互转告,感谢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对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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