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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通告

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通告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降低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保证正常诉讼秩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要求和相关法律规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及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通知精神,现就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本院诉讼服务中心关闭,暂不在诉讼服务中心受理立案申请。拟到法院申请立案的,建议通过辽宁法院诉讼服务网、辽宁移动微法院(通过手机添加微信小程序)等线上渠道进行网上立案。不便网上立案的,建议选择邮寄方式,将立案申请材料邮寄本院立案一庭(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82号)。拟立案咨询、提交材料、联系法官的,建议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办理。   二、疫情防控期间本院信访接待大厅关闭,暂不在信访接待大厅接待群众来访。当事人需要提交申请再审材料、申诉信访材料的,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本院立案二庭(邮寄地址同上),或通过网上申请。查询咨询事项可通过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或0421-3886027、0421-3886130联系办理。   三、本院在两个中心关闭期间确定值班领导、值班法官和固定办公电话应急处理诉讼服务、信访事务和执行事务,接待窗口关闭期间设专人值班,涉诉信访值班电话为0421-3886027,执行信访值班电话为0421-3886130,诉讼服务中心值班电话为0421-3886055。   四、由此引起的诉讼时效期间计算和审理期限计算等相关法律问题和审限管理问题,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精神执行。   五、最高人民法院本部和各巡回法庭、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亦临时关闭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场所,当事人拟到最高人民法院本部和各巡回法庭、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诉讼活动或提出信访需求的,可通过诉讼服务网和邮寄方式提交诉讼材料,查询咨询事项可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联系办理。   六、在此期间,当事人对答复不及时、办理不到位、态度不认真情况可向本院进行投诉反映。投诉电话0421-3886176。   七、本院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中心恢复开放办公时间另行通知。
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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