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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疫情期间组织学生安全上好体育课和开展体育活动的紧急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疫情期间组织学生安全上好体育课和开展体育活动的紧急通知
(琼教体〔2020〕58号)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三沙市社会工作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各高等院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学:
  近期,我省各地各校相继开学后,体育课和体育活动将常态化开展。鉴于最近省内外个别学校在上体育课中因跑步、戴口罩跑步导致师生猝死,结合当前海南气温升高、气候炎热等实际情况,现将疫情期间组织学生安全上好体育课和开展体育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师生安全工作,牢固树牢“生命和健康第一”的理念,疫情期间,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新冠肺炎期间暂停恢复大型体育活动和聚集活动的通知》要求,切实上好体育课和开展体育活动。   二、各地各校要结合疫情防控等实际情况,循序渐进有序地组织学生在体育棚、体育场馆等室内或树荫下气温适宜的场所开展强度中等及以下的非群体性、非聚集性的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比如跳绳、跳远、乒乓球、羽毛球、踢毽子等体育课和大课间体育活动,避免因暴晒和强度过大等因素使学生不适而出现安全事故,确保学生有效参加体育运动促进身心健康发展。   三、各地各校在组织学生上体育课和开展体育活动时,人员之间要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不戴口罩。各学校安排室外体育课时间尽量避开中午高温时间,体育课程可调至阴天或凉爽天进行。   四、学生睡觉时间不戴口罩。
海南省教育厅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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