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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上海市奉贤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海市奉贤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落实《奉贤区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的通知

上海市奉贤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海市奉贤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落实《奉贤区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特编制《奉贤区疫情防控管理要求》,请严格执行,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奉贤区疫情防控管理要求》
上海市奉贤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海市奉贤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章)
2020年2月6日

奉贤区疫情防控管理要求
住宅小区管理要求
7条

  1.住宅小区封闭管理,只保留一个出入口。
  2.严格执行本小区车辆人员登记制度,进入人员逐一测量体温,不佩戴口罩者不得出入小区。
  3.快递、外卖、外来车辆一律不准进入小区,各类物品由居民自行到小区外领取。
  4.返沪人员必须据实登记,及时申报,重点地区返沪人员严格实行居家隔离观察,落实管控责任人。
  5.居家隔离观察人员生活垃圾清运必须专人到户收集,专业清运。
  6.公共区域按操作规定及时清洁消毒。
  7.对本次疫情期间玩忽职守、敷衍了事的物业公司直接列入物业黑榜。
村委会管理要求
9条

  1.凡有条件的村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只开通一个出入口,所有进入人员、车辆须逐一核查登记,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
  2.外来人员须出具有效证件,经登记、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入村。快递、外卖等一律不准配送入村、入户。
  3.不具备封闭式管理的村一律以网格为单位,落实包干责任,实行闭环式防控管理。
  4.人房信息全面掌控,实施分区、分类管理。出租房不得新出租给外市籍人员。已出租的,应主动联系租客,劝其近期不要返沪。对已返沪入住租客,应督促其落实隔离要求。
  5.非涉及村民生活必需的场所一律关闭。
  6.不得开展任何聚集性活动。“红事”一律停办、“白事”必须从简,并提前报村委会备案,所在地派干部全程参与管理。
  7.公共场所内的垃圾箱房、为民服务场所、公共办事区域须每日实施预防性消毒。
  8.来自或途经湖北等重点地区及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来沪、返沪人员,自抵沪之日起,严格落实居家隔离观察14天的要求。
  9.加强对居家隔离对象管理,有条件的采取门磁封条、摄像头等技防措施。为居家隔离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和服务。
居委会管理要求
9条

  1.凡有条件的小区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只开通一个出入口,所有进入人员、车辆须逐一核查登记,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
  2.外来人员须出具有效证件,经登记、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进入。快递、外卖等一律不准配送进入办公区域、居住小区。
  3.无物业管理或不具备封闭式管理的小区一律以网格为单位,落实包干责任,实行闭环式防控管理。
  4.人房信息全面掌控,实施分区、分类管理。出租房不得新出租给外市籍人员。已出租的,应主动联系租客,劝其近期不要返沪。对已返沪入住租客,应督促其落实隔离要求。
  5.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场所一律关闭。
  6.不得开展任何聚集性活动。“红事”一律停办、“白事”必须从简,并提前报居委会备案,所在地派干部全程参与管理。
  7.公共场所内的电梯、公共楼道、垃圾箱房、为民服务场所、公共办事区域须每日实施预防性消毒。
  8.来自或途经湖北等重点地区及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来沪、返沪人员,自抵沪之日起,严格落实居家隔离观察14天的要求。
  9.加强对居家隔离对象管理,有条件的采取门磁封条、摄像头等技防措施。为居家隔离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和服务。
复工企业管理要求
9条

  1.企业应实行封闭管理,严格执行车辆、人员登记制度,所有出入人员均逐一测量体温并登记记录,严禁不佩戴口罩者出入。
  2.企业须严格落实返沪员工上岗前14天隔离制度,及时准确报送员工信息;安抚好居家隔离员工的情绪和心理,隔离期满且无症状者方能复工上岗;要全面掌握员工外出情况、接触情况、健康情况。
  3.企业须定时对人员生产生活区域进行科学消毒杀菌,建立消杀登记手册。注意避免过度消杀。
  4.企业须严格督促在岗员工正确佩戴口罩,严格管理企业就餐制度,实行分餐制,不得使用中央空调等设备,保持办公区域空气流动。
  5.制定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复工生产实施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方案,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专人负责。
  6.做好做足防护措施,做好防疫物资消耗和储存计划。减少人员聚集和外出,控制不必要的商务旅行,严控加班。
  7.注重厂区卫生管理,保持清洁,禁止豢养野生动物和家禽家畜及宠物。
  8.严格执行防疫应急预案,如发现疫情,第一时间对疑似人员进行隔离并通知当地疾控部门。
  9.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对消杀用品选择和易燃、易爆、危险品或制毒原材料及其制成品进行严格管理。
沿街商户管理要求
9条

  1.经营人员凡从外省市返沪的,必须第一时间做好健康登记,必须自觉做到14天自我居家隔离观察,以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2.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信息登记,如实提供疫情防控相关信息。
  3.经营人员外出返沪不得带回活禽;已带回的活禽,必须上报当地城管部门,并作无害化处理。
  4.全员佩戴口罩。商户所有经营、工作人员,都必须佩戴口罩。
  5.全天候检测体温。经营人员要每天上午、下午2次进行体温监测,未戴口罩的顾客拒绝进店,对进店顾客进行体温监测。
  6.全时段上报突发情况。商户若有突发情况,必须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如果有发烧等身体不适状况,应及时就医,或请致电12320上海市卫生热线咨询;若有其他方面的突发情况,应报告相应政府部门,或致电12345上海市市民热线。
  7.严格做好店内消毒工作。在做好店内日常保洁的基础上,每天至少增加上午、下午2次店内清洁消毒工作。
  8.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店主要落实好门前卫生责任制度,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确保门前清洁、有序。
  9.严格禁止店内人员居住。防止因经营、居住、生活“三合一”而发生意外情况。
菜场商超管理要求
7条

  1.从上海以外省市回奉从业人员必须严格居家隔离14天,隔离期未满不得上岗。
  2.所有工作人员、从业人员和市民进入菜场商场必须测量体温,未测体温不得进场。
  3.测量体温情况必须有记录。
  4.所有进入菜场商场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口罩,不戴口罩不得进入。
  5.确保熟食品卫生安全,坚决杜绝活禽交易。
  6.每天必须做好开休市消毒至少2次。
  7.必须有疫情防控宣传和告示。
办公楼宇管理要求
6条

  1.主动与所属辖区及属地“楼小二”对接,服从统一管理,每天做好《奉贤区楼宇外来从业人员疫情防控情况统计表》《本区域楼宇内企业复工单位汇总表》台帐登记,报送至属地单位“楼小二”。
  2.负责区外回奉人员的排查统计,督促其按要求自行居家隔离14天,不得上岗,并告知其如有发热现象,做好个人防护后前往医院就诊。
  3.督促正常上岗的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做到规范佩戴口罩(必须同时遮住口和鼻)。
  4.每天对管理人员和楼内企业人员测量体温二次,上下班各测一次,并做好记录台帐。如有异常情况,该人员严禁进入楼宇,并立即报告属地镇、街道、开发区、区属公司,按防控要求进行处置。
  5.对楼内企业负责人发放《楼宇企业告知书》并与所驻企业签定《楼宇企业防疫承诺书》,进行宣传教育和引导,使其服从、配合并严格执行相关防控工作要求;督促楼内企业负责人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引导,自觉遵守相关防控工作要求。
  6.每天做好楼宇消毒。包括室内空气、地面、墙壁、门窗、高频接触物体表面(大堂、电梯、公共空间等)的每天定期清洗、消毒。原则上中央空调暂停使用。
建筑工地管理要求
10条

  1.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开(复)工。
  2.严禁防疫物资不齐备擅自开(复)工。
  3.严禁复工前通知参建人员返奉,隔离期未满进入工地。
  4.严格落实参建人员测温全覆盖。
  5.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实行封闭式管理。
  6.严格落实工地生活区与作业区按频次要求消毒。
  7.严格落实重点区域人员集中隔离、医学隔离,其他区域人员居住地隔离。
  8.严格执行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的及时报告、就诊与隔离。
  9.严禁参建人员群体性聚集活动。
  10.严格追究疫情防控不力的参建单位和参建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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