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黔西南州政务服务中心关于有序恢复州政务大厅窗口线下服务的通告
- 制定机关: 黔西南州政务服务中心
- 公布日期:2020.02.20
- 施行日期:2020.02.2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疫情防控 突发事件
黔西南州政务服务中心关于有序恢复州政务大厅窗口线下服务的通告
广大市民: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黔西南州政务大厅将于2020年2月20日(星期四)起陆续有序恢复窗口线下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为避免因人员聚集造成疫情传播,对于可通过“网上办、手机办、邮寄办”等线上服务方式办理的事项,建议市民选择线上服务方式办理。 根据新冠病毒防控形势和窗口办件情况,州政务大厅现场服务恢复工作,主要采取分批次、错峰上班制方式进行,各进驻部门在确保能办事、办成事和不影响办事效率的情况下,合理安排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开展错峰服务。其中,第一批次共涉及11家窗口部门,第二批次共涉及11家窗口部门(具体分批情况见附件)。 暂未恢复现场服务的窗口事项,市民可继续通过“网上办、手机办、邮政办”等线上服务方式办理。确需到现场办理的急件快件,可与窗口人员协商预约一个安全的时间进行办理。 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到政务大厅办理业务的市民,请务必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配合大厅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业务办理完毕后,请尽快离开大厅。特此通告。
附件:州政务中心分批次恢复服务工作安排表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20年2月20日
2020年2月20日
附件
州政务中心分批次恢复服务工作安排表
序号 | 窗口部门 | 恢复批次 | 恢复时间 | 窗口区域 |
1 | 州公安局 | 第一批 | 2月20日 | 大厅一楼 |
2 | 州公积金中心 | 第一批 | 2月20日 | 大厅一楼 |
3 | 州市场监管局 | 第一批 | 2月20日 | 大厅一楼 |
4 |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 第一批 | 2月20日 | 大厅一楼 |
5 | 州交通运输局 | 第一批 | 2月20日 | 大厅二楼 |
6 | 州应急管理局 | 第一批 | 2月20日 | 大厅二楼 |
7 | 州生态环境局 | 第一批 | 2月20日 | 大厅二楼 |
8 | 综合代理窗口 | 第一批 | 2月20日 | 大厅二楼 |
9 | 工程建设项目专班 | 第一批 | 2月20日 | 大厅二楼 |
10 |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第一批 | 2月20日 | 交易中心一楼 |
11 | 州医保局 | 第一批 | 2月20日 | 交易中心一楼 |
12 | 州发改委 | 第二批 | 时间待定 | |
13 | 州卫生健康局 | 第二批 | ||
14 | 州自然资源局 | 第二批 | ||
15 | 州商务局 | 第二批 | ||
16 | 州水务局 | 第二批 | ||
17 | 州消防支队 | 第二批 | ||
18 | 州教育局 | 第二批 | ||
19 | 州司法局 | 第二批 | ||
20 | 黔西南州营商服务中心 | 第二批 | ||
21 | 兴义供电局 | 第二批 | ||
22 | 设质站 | 第二批 |
注:邮政窗口在工作日内随叫随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