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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深圳市司法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行政复议、法律服务以及群众来访接待等活动事宜的通知

深圳市司法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行政复议、法律服务以及群众来访接待等活动事宜的通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即日起,天平大厦行政复议收案场所、法律援助场所、公共服务大厅以及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天平大厦行政复议收案场所暂时关闭,停止接受申请人当面递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疫情防控期间,确因紧急情况或者特殊原因需要即时申请行政复议的,建议通过邮寄方式提出。   二、天平大厦法律援助业务厅暂停当面受理法律援助咨询与申请,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申请人可以通过广东法律服务网进行咨询与申请,其他途径的法律援助业务正常进行;涉及其他政务服务的,建议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查询,可以在线申办的,建议通过深圳市司法局网上服务窗口在线申办;涉及其他法律服务的,建议注册并登录广东法律服务网在线咨询、申办。   三、公共服务大厅、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停止接待群众来访,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暂停接访期间,人民群众可以通过网络平台和来信方式反映诉求,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深圳市司法局全体干部职工将坚守岗位,履职尽责,在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认真办理相关业务事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深圳市司法局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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