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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外贸企业稳定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外贸企业稳定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沪府办〔2020〕16号)


市商务委:
  沪商贸发〔2020〕55号文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你们制订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外贸企业稳定发展的政策措施》,请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印发实施。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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