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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返岗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返岗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0年2月3日)


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
  为做好春节假期结束后返岗人员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和厅党组安排部署,现就做好厅系统节后返岗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大返程返岗人员管理
  (一)全面排查,准确掌握情况。各处(室局)和事业单位要准确掌握返程返岗人员情况,包括本人及其共同生活亲属的旅游探亲休假地点、接触人群、身体状况等,要列出清单,实行台账管理。
  (二)严格执行隔离制度。从省外返岗人员(包括本人及其共同生活亲属),全部实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所在处(室局)和事业单位指定专人每日做好体温检测记录。对有湖北省等重点疫区往来史的人员,要及时报告卫生健康部门,并进行医学隔离观察14天。对未去过外地人员要全面掌握春节期间活动情况,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隔离观察人员有接触史的,实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
  (三)返岗要求。隔离观察期结束后无异常情况的,经本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返岗。对近期有湖北省旅居史的,居家隔离观察期结束,经医学观察管理机构核准同意,方可解除隔离。   二、切实加强内部防控管理
  (一)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单位主要领导要坚守工作岗位,疫情防控期间非特殊情况原则不予请假。厅机关和厅属单位要在办公场所入口处设体温检测点,多个单位在同一建筑内办公的,在该建筑入口处集中设立体温检测点。对入内的所有干部职工和办事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二)要准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物资,每日对办公场所、通道、电梯间、卫生间等进行全面消杀,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和空气畅通。
  (三)自办食堂不得安排集中就餐、聚餐,鼓励职工在家用餐或单独用餐。在厅机关食堂就餐干部职工按厅办公室下发的《疫情防控期间食堂供应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
  (四)疫情防控期间一律取消各类公务接待和集体活动,减少会议、控制参会人员、缩短会议时间,可通过视频、电话等形式开会,部署推进工作。
  (五)12316服务大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等窗口、服务性单位要加强秩序管理,提前进行预约办事服务,防止人员扎堆办事。   三、加强干部职工个人防护
  (一)各单位人员返岗后要立即向所在单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及相关情况,包括春节期间本人和家庭成员外出时间、地点、主要活动轨迹、接触情况等,积极配合本单位开展登记、检测等工作。
  (二)实行居家隔离观察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外出,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定时向单位和社区报告健康状况,配合本单位和社区管理。
  (三)2月3日返岗后,所有人员工作期间一律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串岗、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握手打招呼。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保持通讯畅通,遇有紧急情况做到随叫随到。厅属各单位要按厅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规范处置废弃口罩的通知》,尽快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并做到日产日清。
  (四)如出现咳嗽、发热等情况应当主动向单位和社区报告,并及时到社区医疗卫生中心或发热门诊就诊。   四、有关要求
  厅机关各处室和单位“一把手”为返岗后本处室、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按照“有序、可控、应急”的原则,指定专人负责,做好返岗人员上岗后各项防控方案,并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制定应急预案。机关各处局、厅属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指导农牧民群众开展疫情防控,坚持疫情防控与“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农牧区环境卫生整治、春耕备播、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两手抓、两不误。
  各处室局、各单位返岗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厅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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