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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律师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律师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宁律秘通〔2022〕48号)


各区工作机构,各律师事务所、公职律师办公室、公司律师事务部:
  近日,全国本土聚集性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的特点。南京律师行业人数多、规模大、流动性强,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繁重。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措施动态升级调整的通告》(第11号)工作部署,压实“四方责任”,进一步加强全市律师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律师行业党组织、各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自觉扛起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带头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带头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区工作机构和律师执业机构要认真落实防控责任,密切关注疫情防控要求,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方案,统筹做好律师执业和疫情防控工作。尽可能安排居家办公,严格落实所属人员“两点一线”要求,不举办线下培训和团建等聚集性活动,减少人员聚集,做好个人防护。
  市律协秘书处各部门实行电话预约服务(联系电话附后),非预约不办理。此为临时性管控措施,将依据市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工作部署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并向行业公布。   三、非必要不离宁。广大律师要密切关注境内外疫情重点地区变化情况,非办案和工作需要不前往外地,尽量提供线上服务,最大限度减少离宁活动,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近期由外地、特别是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宁人员,要自觉主动向社区报告,积极配合做好隔离和健康监测等工作。各律师事务所要进一步强化本所人员离宁管理,及时掌握行程动态,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风险管控到位。   四、有序参加检测。自3月21日起,在全市开展新一轮分区域规模性核酸检测,请广大律师密切关注本区域有关通知,按照街镇、园区统一安排,分时段有序前往就近采样点进行免费核酸采样。检测过程中要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距离。近两日预报有雨,气温起伏较大,请带好雨具,注意防寒保暖。   五、发挥表率作用。各级律师行业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党的组织优势和工作优势,积极组织党员律师先锋队在疫情防控中讲奉献、作表率。党员律师要积极参加有关单位和社区的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带头落实防疫要求,带头不聚集、不聚餐、不扎堆,保持健康生活习惯,带动家人和身边群众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六、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工作机构和律师执业机构要切实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引导广大律师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坚持做好正面宣传引导,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筑牢疫情防护网,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感染新冠肺炎的,要及时向区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秘书处报告。
  特此通知。
  (联系人:朱琪龙,联系电话:025-68727955)
  附件:南京市律师协会各部门通讯录
南京市律师协会
  2022年3月21日

  附件:
南京市律师协会各部门通讯录

  1、综合事务部 负责人:申燕,办公电话:025-68727951
  2、会员事务部 负责人:陈杰,办公电话:025-68567885
  3、文宣调研部 负责人:李娟,办公电话:025-68727957
  4、实习管理部 负责人:张吾丹,办公电话:025-68727953
  5、教育培训部 负责人:谷佳新,办公电话:025-68567881
  6、纪律维权部 负责人:黄慧,办公电话:4000869797-1(维权)、4000869797-2(投诉)
  7、党建工作部 负责人:朱琪龙,办公电话:025-68727955
  8、会见管理部 负责人:赵莉,办公电话:025-69851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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